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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2021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7 12:06 编辑:宿州市民政局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字体:   ] 阅读:

 

宿州市轮滑运动协会34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社会组织必须每年参加年度检查。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将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的处罚。

经查,以下34社会组织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2021年度检查名单详见附件1本机关现责令参照社会组织整改方案附件2进行整改2023331日前积极整改到位,并将情况说明、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报告报市民政局810。逾期不改正的,宿州市民政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如有疑问,请与宿州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系。

联系电话:0557-3255012

 

  附件1.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名单.docx
        2.社会组织整改方案.docx
        3.有关法律规定.docx

                                                 宿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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