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2021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通知
宿州市轮滑运动协会等34家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社会组织必须每年参加年度检查。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将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的处罚。
经查,以下34家社会组织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2021年度检查(名单详见附件1),本机关现责令参照社会组织整改方案(附件2)进行整改,于2023年3月31日前积极整改到位,并将情况说明、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报告报市民政局810室。逾期不改正的,宿州市民政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如有疑问,请与宿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
联系电话:0557-3255012
附件:1.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名单.docx
2.社会组织整改方案.docx
3.有关法律规定.docx
宿州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