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性社会组织负责人
培训班的通知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各县区民政局:
为强化全市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政治意识、政治能力和履职能力,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定于12月举办一期全市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12月12-14日(12日上午报到,14日下午结束)。
二、培训内容
(一)党建管理
1.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政策介绍;
2.全国性社会组织四强党支部经验介绍。
(二)法人管理
1.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政策介绍;
2.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抽查政策介绍;
3.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和宣传工作介绍;
4.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政策介绍;
5.社会组织执法工作政策介绍。
(三)活动管理
1.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政策介绍;
2.防范社会组织领域风险;
3.社会组织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政策介绍;
4.社会组织标准化工作管理政策介绍。
(四)财务管理
1.社会组织收费管理政策介绍;
2.《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讲解。
三、培训对象
重点为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民政局备案的全市性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各县区民政局分管局长、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综合党委负责人,共计150人。
四、培训地点及联系人
1.培训地点:宿州市汇源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宿州市汇源大道南路一号鑫满楼汇园酒店,市内乘K1、29路、33路到汇源电厂公交站下,步行72米到酒店)。
2.联系人:李沙沙(0557-3255012、17755779598)
朱炳洁(0557-3255013、15555906762)
五、报名方式
请各市级社会组织按要求组织学员参加培训,并于12月6日上午10:00前发送报名回执进行报名,因名额有限,满额即截止。参训回执报送:1067180687@qq.com。
六、其他事项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要求,严禁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会餐宴请和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二)培训班实行封闭管理,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
(三)培训班不收取费用,承担食宿费用,参训人员交通费自理。各县需住宿人员在参会回执上填写住宿、性别,并提前到一楼大厅进行签到办理入住。
(四)参训人员请按时报到参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会务组。
附件:参会回执
宿州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