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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30   编辑:公益信息网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字体: 】   阅读:

关于举办全市性社会组织负责人

培训班的通知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各县区民政局:

为强化全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政治意识、政治能力和履职能力,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民政社会组织管理局定于12月举办一期全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1212-14日(12午报到,14日下午结束)。

二、培训内容

(一)党建管理

1.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政策介绍;

2.全国性社会组织四强党支部经验介绍

(二)法人管理

1.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政策介绍;

2.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抽查政策介绍;

3.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和宣传工作介绍;

4.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政策介绍;

5.社会组织执法工作政策介绍

(三)活动管理

1.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政策介绍;

2.防范社会组织领域风险

3.社会组织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政策介绍;

4.社会组织标准化工作管理政策介绍

(四)财务管理

1.社会组织收费管理政策介绍;

2.《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讲解。

三、培训对象

重点为202111日以来在民政备案的全性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各县区民政局分管局长、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综合党委负责人,共计150人。

四、培训地点及联系人

1.培训地点:宿州市汇源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宿州市汇源大道南路一号鑫满楼汇园酒店,市内乘K129路、33路到汇源电厂公交站下,步行72米到酒店)。

2.联系人:李沙沙(0557-325501217755779598

朱炳洁(0557-325501315555906762

五、报名方式

请各市级社会组织按要求组织学员参加培训,并于126日上午10:00前发送报名回执进行报名,因名额有限,满额即截止。参训回执报送:1067180687@qq.com

六、其他事项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要求,严禁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会餐宴请和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二)培训班实行封闭管理,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

(三)培训班不收取费用,承担食宿费用,参训人员交通费自理。各县需住宿人员在参会回执上填写住宿、性别,并提前到一楼大厅进行签到办理入住。

(四)参训人员请按时报到参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会务组。

 

附件:参会回执

 

 

宿州市民政局      

20231130日    

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会参会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