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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关于公开征选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参与商户及商品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6 10:49 编辑:宿州市民政局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字体:   ] 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民政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工作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5〕73号)要求,积极做好2025年宿州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对象

参与商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从事清单内适用补贴产品销售的商户。线下大卖场管理公司可组织卖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商户统一报名,并承诺对场内参与商户相关经营行为负责。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能够提供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等综合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4.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能够与指定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

5.参与补贴商品具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商户同步填写适老化改造商品清单,清单商品同商务领域国债支持的以旧换新产品不得重复。市级汇总审核商户报备商品清单,审核生成市商品库,供所有商户使用。

6.在经营场所(或网页)显著位置注明政府补贴优惠,做到补贴商品明码标价,公开承诺做到不“先涨价后打折”。

7.参与商户应做到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捆绑、搭售,不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以及“退货不退补”,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如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商户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并按活动有关要求将财政补贴资金退回指定的财政账户。

8.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及时上传有关资料,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承诺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9.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补贴规则,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10.参与商户如果自愿退出,应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市级民政部门同意后终止参与资格,并清算补贴资金。参与商户如在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18日,工作日期间,申请材料报至注册地县区民政局,县区汇总报至宿州市民政局。

三、报名材料

参与商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安徽省宿州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参与商户报名表(附件2);

3.安徽省宿州市适老化改造商品清单(附件3);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6.门店门头和内景照片各1张;

7.2024年全年或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商户提供成立以来月度财务报表;

8.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界面截图等佐证材料;

9.从信用中国(安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10.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签字盖章的参与商户承诺函(附件4)。

以上每份材料均需盖企业公章,其中页数较多的清单类材料加盖骑缝章。

四、办理流程

1.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商户企业对照要求,准备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提交至注册地所在县民政主管部门。

2.县区审核。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参与商户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参与商户企业汇总表、报名材料3份(每份加盖县区民政部门公章,其中1份市级审核通过盖章后交还县区民政主管部门备存)报送至市民政局。

3.市级审定。市民政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对各地推荐的报名材料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报省民政厅备案并提供给省服务平台。

五、有关要求

1.入选商户在活动期间规范使用统一标识并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2.参与商户在活动期间同步开展相应促消费活动,并按照民政部门要求报送相关促消费活动材料。

3.本次补贴活动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如有变化,按调整后执行。

4.活动期间,对参与商户、商品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六、咨询电话 

 

单位

咨询电话

宿州

0557-3255022

埇桥区

0557-3312820

砀山县

0557-8881699

萧县

0557-5062918

灵璧县

0557-6022198

泗县

0557-7022978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新”工作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5〕73号)

  2.安徽省宿州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参与商户报名表

        3.安徽省宿州市适老化改造商品清单

  4.参与商户承诺函

              

 

                                宿州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0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工作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5〕73号.pdf

附件2安徽省宿州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参与商户报名表.xlsx

附件3安徽省宿州市适老化改造商品清单.xlsx

附件4参与商户承诺函(仅供参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