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子娟解读《宿州市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方案(试行)》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子娟解读《宿州市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方案(试行)》: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根据最近一次人口普查数据统计,宿州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966564人,占常住人口比例18.1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89401人,占比14.83%,该数据表明我市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伴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老年人生活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由于时代的发展,老年人子女多数为了工作或生计而奔波,只有少部分能够为年迈父母做饭,对于老人特别是高龄、独居、空巢等老人来说,生活中做饭问题就显得比较突出,老年人的助餐需求更是特别迫切。通过适当的资金支持,能够推进助餐服务的发展。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1. 《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2. 《安徽省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
3.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二、文件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老年助餐服务是关系到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是十大“暖民心行动”之一。老年助餐服务补贴的实施,进一步推动老年助餐服务行动进程,确保我市能够高质量完成老年助餐服务目标任务,落实暖民心行动要求,实现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8月市民政局起草了《宿州市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各县(区)意见,同时与财政进行会商,局党组会研究通过,最终形成本方案。
四、目标任务
通过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支持,先打造一批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后发展预约订餐、送餐上门等助餐服务模式,逐步构建一个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五、主要内容
1.明确补贴类型及资金来源。补贴类型主要为老年人助餐补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补贴、助餐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奖补补贴。补贴资金除省、市财政对建设补贴予以一定补贴、慈善组织募捐资金给予适当补贴外,其他资金均由县区财政承担。
2.确定补贴对象、标准及方式。主要分为三类:老年人助餐补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补贴、助餐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奖补补贴,按照不同类型予以相对于的补贴。
六、创新举措
推行线上养老助餐服务,将各街道、社区、村老年食堂、助餐点数据,纳入区智慧养老平台,方便管理。打造助餐数字化服务管理平台,与养老社保系统有效对接,强化各类信息整合,加强助餐服务和补贴管理,
七、保障措施
1.强化规范管理。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制定老年餐桌指导价格,面向社会公示。对符合建设标准的老年食堂、助餐点等进行备案管理,在全市采取统一的助餐标识,及时上墙,方便老年人辨别就餐。要求助餐服务场所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配备符合安全规定的必要设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不定期开展食品抽检,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2.加强资金监管。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奖将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对采取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形式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如数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违反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八、下步工作计划
不断健全多元投入机制,统筹用好各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福彩公益金、社会公益捐赠等有关资金。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引导我市优质社会餐饮企业,利用其门店设置老年餐桌,打造老年助餐连锁化运营模式。
九、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宿州市民政局
解 读 人:郭子娟
咨询科室:养老服务科
联系方式:0557-325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