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医院免征土地使用税
近日,我省出台的《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皖发〔2013〕7号)明确提出,要加大财税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民间投资兴办的学校、医院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