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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社会组织年底直接登记

发布日期:2013-04-01   编辑:administrator    【字体: 】   阅读: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分工发布
四类社会组织年底直接登记

    

   

    3月28日, 新华社受权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通知对完成《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的部门分工和时间表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通知提出,2013年12月底前民政部会同法制办完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修订工作,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届时,民政部门按新制度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到2017年,要基本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基本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2015年完成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通知要求,要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律,使行业协会商会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

    2013年9月底前,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会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提出脱钩方案,确定一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试点,同时试点一业多会。2014年12月底前总结脱钩工作、一业多会试点经验,研究提出逐步推开的意见。2015年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出台实行一业多会的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