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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4-05-16   编辑:公益信息网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字体: 】   阅读:

 

关于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

的提醒函

 

各有关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314日,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2023年度年检年报工作的函》《关于开展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的函》,截至今日,仍有少数社会组织未参加年检。

现发提醒函给你们,请各有关社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做好年检工作;业务主管单位要履行行业监管及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督促其及时做好年检工作,2024531日前完成网上年检资料的提交年检材料被退回的,于615日前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逾期未参检的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将被确定为不合格,登记管理机关将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予以公告,并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撤销登记

 

 

宿州市民政局   

20245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