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省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
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市直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市属各社会组织:
现将《全省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清理整治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有关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民政局要加强同社会组织(原)业务主管单位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清理整治行动,于11月29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市民政局。
二、市直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要根据方案安排,配合做好清理整治行动,督促所监管的社会组织对2024年拟开展和已开展的各类评选评奖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切实履行好指导和监管责任。
三、各社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报评选评奖情况,《社会组织评选评奖自查自纠表》要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后,于6月25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银河一路561号宿州市民政局810室和811室),市民政局将对各社会组织自查情况开展抽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飞婷 3255012,朱柄洁 3255013
电子邮箱:1067180687@qq.com
关于印发《全省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宿州市民政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