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
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市属各社会组织:
为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24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取得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二)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三)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的,可申请等级晋级评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上年度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2.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3.上年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指标和内容
2024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共分为5类,分别是宿州市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宿州市社会服务机构评估指标、宿州市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宿州市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宿州市专业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评估指标及评估细则主要包括党建工作、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内容,具体参照“宿州市2024年市本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评估内容以近两年工作情况为主,即2022年至2023年期间。
三、评估等级及管理
评估满分为1000分,分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
(一)AAAAA(5A)级,得分在950分(含)以上;
(二)AAAA(4A)级,得分在900分(含)以上950分以下;
(三)AAA(3A)级,得分在800(含)分以上900分以下;
(四)AA(2A)级,得分在700(含)分以上800分以下;
(五)A(1A)级,得分700分以下。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符合参加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免除下一年度年检、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获得政府购买服务、获得政府奖励,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四、评估要求
1.提交报名申报表。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将报名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盖章后,将报名申请表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2.报送评估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参评社会组织对照“宿州市2024年市本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及评分标准”准备评估材料,将准备好的评估材料一式三份于2024年4月15日前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五、联系方式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61号宿州市民政局810室和811室内
联系方式:0557-3255012、0557-3255013
电子邮箱:1067180687@qq.com
附件:附件:2024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表.doc
宿州市民政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