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的通知
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关于印发《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宿民发[2022]50号和《关于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中更好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宿“双推办”[2022]1号)文件精神,为激励商协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经研究,拟启动2022—2023年度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市民政局登记且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的商协会。
二、考核标准及内容
参照《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联动,确保评估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请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根据《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办法(试行)》准备台账资料,并于1月5日前将自2022年6月至目前相关的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宿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市民政局将根据此次考核结果结合各商会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评定“优秀”“良好”等级。材料资料不按时报送的商协会视为自愿放弃。
联系人:孙飞婷 电话:3255012
邮箱:1286719842@qq.com
附:关于印发《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宿州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