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切实加强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治理和收费行为监管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市管各社会组织:
现将安徽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治理和收费行为监管的通知》(皖民管函〔2023〕234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民政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重点围绕“七个禁止”要求,督促社会组织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对各类业务活动和收费行为自查自纠。要准确把握政策尺度,把社会组织依法合规开展的活动、合法合理收取的费用同违法违规行为区别开来。要建立长效机制,将社会组织收费情况作为年检、抽查、审计、换届备案、法人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通过公开曝光,年检降档、信用惩戒、评估降级、行政处罚等措施,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提升自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市管各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掌握文件精神,重点围绕“七个禁止”的要求,对各类业务活动和收费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
各县区民政局于2024年1月16日前将专项工作实施情况效果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市管各社会组织于2024年1月16日前整改到位,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人:朱炳洁,联系电话:0557-3022013,邮箱:1067180687@qq.com)
附件:安徽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治理和收费行为监管的通知
宿州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