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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关于开展党建工作自查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5   编辑:公益信息网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字体: 】   阅读:


宿州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关于开展党建工作自查督查的通知

所属各党支部:

为有效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制度化,根据党支部星级管理实施意见对今年以来党建工作情况开展自查督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查督查时间和方式

10月31日前,各党支部开展自查,11月10日前,各党支部将党建材料上交党委,组织各党支部交叉检查,相互学习,查漏补缺。

自查督查内容

1、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

1)方案;

2)征求意见;

3)谈心谈话;

4)剖析材料;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

6)上年度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7)材料归档。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

1)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有无按要求落实;

2)记录是否规范;

3)有无上党课(课件、讲稿、签到表、相片)。

3、“党务公开”情况:

1)是否按要求,按公开目录公开。

2)是否留有痕迹,有无照片。

4、学习情况:

1)支部学习情况、学习计划或方案;

2)记录是否规范;

5、“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

6、发展党员情况:

1)计划;

2)程序;

3)规范填写;

4)培训;

5)培养。

7、党费测算、收缴情况:

1)测算表;

2)按月足额上缴。

8、开展“庆七一、喜迎二十大”系列活动情况

1)是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2)是否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3)是否讲授一堂专题党课

4)是否进行一次走访慰问调研

5)是否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

、相关要求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抓牢抓实党建工作,夯实党建基础;各支部书记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通过自查督查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中共宿州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