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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5   编辑:公益信息网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字体: 】   阅读:


关于做好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考核

工作的通知

党建指导员、各有关社会组织

按照委组织部、委非公工委统一部署要求,近期对2019年全省统一派驻、任期即将届满的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任期考核,同时继续向社会组织集中派驻第五批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就做好第批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考核

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工委统一部署,按照指导员管理权限,由日常管理单位抽调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考核组(成员不少于2名)各党建工作指导员派出单位、所在党建工作指导组配合做好有关工作。考核工作于720日前结束。

一、考核对象

第四批5名党建工作指导员。

二、考核时间

2022714--15

三、考核内容

按照《宿州市派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组通字〔20184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考核的若干举措》(组通字〔202115号)要求,重点了解党建工作指导员到岗工作、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考核以下内容:

1到派驻单位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等,按时参加派驻单位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情况

2派驻单位党组织应建尽建情况,对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派驻单位,协助做好培养发展党员、引进党员职工等工作情况参与推进组建群团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指导做好群团组织推优、党群组织融合发展等工作情况。

3指导派驻单位党组织认真落实三有两评”“双强六好”“双比双争等工作要求,协助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评估、推进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情况

4组织派驻单位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与党员和职工群众开展谈心谈话,反映职工合理诉求,帮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困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

5.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开展问题帮办、助企发展活动,发挥自身特长和所在单位职能优势,推动惠企政策落实,为派驻单位发展做好服务、纾困解难情况

6.对派驻的每个社会组织,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每周至少联系1次,每月至少实地走访2次;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每月至少实地走访2次。

7.按照规定参加所在党建工作指导组会议、活动等,及时向指导组汇报派驻单位党建工作、经营管理、事业发展等情况,完成指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8.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国家法律法规、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新型政商关系要求情况。

担任指导组组长、副组长的党建工作指导员,还要考核以下内容:

1.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考核的若干举措》要求,指导督促党建工作指导员认真履职情况。

2.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并及时反映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情况。

3协调解决党建工作指导员反映的有关问题情况。

4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定期召开会议、开展学习交流等活动情况。

四、考核程序

1.履职考核【满分60分】。日常管理单位通过实地督查暗访、调阅指导员履职档案、查阅非公党建智慧纪实系统使用情况等,综合考虑派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党建工作指导员努力程度和履职表现对指导员日常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满分40分】;考核组通过查阅《工作日志》、召开座谈会等,了解指导员的到岗、工作落实、工作成效等情况,对指导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满分20分】。

2述职评议【满分20分】。考核组到党建工作指导员所在指导组召开述职评议会议,指导组组长、副组长,派驻单位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党员代表、职工代表等(原则上不少于20人)参加,与会人员听取指导员述职,填写《宿州市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考核评议表》(附件1)并打分,取所有评议分数的平均分作为指导员述职评议的最终得分。

4等次确定。考核组汇总集中考核分值,指导党建工作指导员填写《宿州市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考核登记表》(附件2),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报日常管理单位研究确定,同等条件下,指导组组长优先评优。

五、考核等次

考核分为优秀(91-100分)、称职(75-90分)、基本称职(65-74分)和不称职(65分以下)四个等次,原则上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为优秀等次:派驻单位应建未建党组织、群团组织的;派驻单位党组织完成发展党员或确定发展对象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年度任务的;每月联系走访派驻单位次数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所在指导组活动的;未按要求开展问题帮办、助企发展主题活动活动成效不好的;派驻单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重大舆情的。

累计3个月未按规定要求联系走访派驻单位的,不服从所在指导组管理的,指导组组长、派驻单位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党员职工反映一般的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考核一般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等次确定后,日常管理单位要在10日内,将考核结果向党建工作指导员本人反馈,并通过一定方式,向其派出单位和派驻单位公开。

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发放工作补助的重要依据,列入派出单位年度党建考核内容。对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指导员当年干部年度考核等次不得定为优秀或评为先进,工作补助不得全额发放,不得作为第五批党建工作指导员人选,并扣除派出单位当年度党建考核相应分值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指导员,要认真总结先进事迹,加大宣传力度,并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奖励。

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工委将从任期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中,择优评选20名全市优秀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全市通报表扬。在认真考察、审核把关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日常管理党建工作指导员总数10%的比例推荐人选,适当向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及指导站(组)负责人倾斜,推荐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园区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及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组织干事等作为人选的要从严掌握,在征求纪委监委、信访、综治、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并公示无异议后,于725日前,将《宿州市第四批优秀党建工作指导员推荐表》(附件4及推荐人选排序一并报市委非公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陈 朱炳洁  电话:3255013

                    

附件:1. 宿州市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考核评议表

2. 宿州市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考核登记表

        3. 宿州市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4. 宿州市第四批优秀党建工作指导员推荐表

5第四批党建指导员任期考核会议时间安排

                       中共宿州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202275

附件1

宿州市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考核评议表

    

派出单位

派驻单位

         评议等次

评议项目

较好

派驻到岗情况

指导党建情况

服务发展情况

廉洁自律情况

主题活动情况

总体评价得分

(满分20分)

意见建议

填表说明:

1本表为无记名评议表,由参加评议人员用黑色水笔或圆珠笔据实填写;

2请在各评议项目中您认为符合该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工作实际情况的有关选项中划”,在“总体评价得分”栏填写适当的分值(≤20分有效)。如有意见建议,请在“意见建议”栏内填写您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2

宿州市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考核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单位及职务

派驻单位

任期

个人

工作

总结

(此栏简要填写,详细材料请另附)

签名:          年  月  日

派驻单位

意见

该同志共联系指导XX家单位,其中,建议评定为优秀等次的XX家,称职等次的XX家,基本称职等次的XX家,不称职等次的XX家。

考核组

意见

该同志集中考核得分XX分,建议评定为“XX”等次。

年  月  日

日常管理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 各派驻单位对党建指导员任期考核等次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考核组收集汇总后,填写派驻单位意见栏内容;2. 本表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日常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及个人各留存一份。

附件3

宿州市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分管负责人           填报时间:

序号

姓名

派出单位名称及职务

考核得分

考核等次

备注

注:1.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优秀(91-100分)、称职(75-90分)、基本称职(65-74分)和不称职(65分以下)四个等次,原则上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3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派驻单位应建未建党组织、群团组织的;派驻单位党组织未完成发展党员或确定发展对象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年度任务的;每月联系走访派驻单位次数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所在指导组活动的;未按要求开展问题帮办、助企发展主题活动的;派驻单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3.累计3个月未按规定要求联系走访派驻单位的,不服从所在指导组管理的,指导组组长、派驻单位负责人党组织书记、党员职工反映一般的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考核一般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4.担任党建工作指导组组长、副组长的请在备注栏注明。

附件4

宿州市第四批优秀党建工作指导员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时间

是否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是        

现(原)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服务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名称

任期内年度考核和

任期考核情况

任期工作表现

和主要事迹

(此栏简要填写,详细材料请另附)

征求意见及公示情况

  

()委组织部、非公工委、园区党工委或市直有关工委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工委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5

第四批党建指导员任期考核会议时间安排

序号

党建工作指导员个人情况

派驻单位情况

时间安排

1

袁  杰

(指导组组长)

市直机关
事务管理局
原纪检组
组长

专职

13805576252

宿州市芬芳公益诗书画研究会

单独组建

20227月14日      9:00--10:30

宿州市爱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单独组建

宿州市春风志愿服务总队

联合组建

宿州市凤之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联合组建

宿州市盆景协会

联合组建

宿州市南风心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联合组建

宿州市企业家协会

宿州市蔬菜水果协会

2

张文忠

宿州市税务局四级高级主办

专职

18955722078

宿州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

单独组建

20227月14日          15:00--16:30

宿州市九拍现代音乐学校

联合组建

宿州市酒店餐饮协会

联合组建

宿州市快递行业协会

联合组建

宿州市旅游协会

联合组建

宿州市观赏石协会

宿州市房地产业协会

宿州市粮食行业协会

3

孟凡民

宿汽集团
物资供应
分公司
党支部书记

专职

18955786798

宿州阳光天使公益助学中心

联合组建

20227月15日        9:00--10:30

宿州市慈爱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联合组建

宿州市乐高青少年机器人俱乐部

联合组建

宿州市营养学会

联合组建

宿州市葡萄产业协会

联合组建

宿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联合组建

宿州市电子商务协会

宿州市物流行业协会

4

田万昌

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专职

18105573311  13965317755

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单独组建

20227月15日            1440--16:10

宿州市工程建设造价协会

单独组建

宿州市广告协会

单独组建

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

联合组建

宿州市社工与志愿者协会

联合组建

宿州市慈善总会

联合组建

宿州市新时代社区邻里服务中心

联合组建

宿州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5

马旋

宿州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九级职员

兼职

18955700692

宿州蓝天救援队

单独组建

2022715日          1610--1710

宿州市饲料工业协会

单独组建

宿州市公益顺风车志愿者协会

单独组建

宿州市春芽公益服务中心

单独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