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关于党支部星级管理实施意见
所属各党支部:
为全面提升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现就党支部实行星级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推行党支部星级管理,推动党支部对标提升、晋位升级,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社会组织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管理内容
1.班子建设。重点看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是否规范组织设置、按期换届、健全支委会、配强党支部书记,不断增强组织力;是否加强后备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储备;是否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等。
2.日常运转。重点看是否认真制定和落实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及其工作制度,完善党支部基本运行规则;是否落实党务公开等监督约束机制,加强互相监督;是否健全党支部书记述职机制,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评议等。
3.党员管理。重点看是否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党员结构不断优化;是否按规定加强党员管理,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否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载体,完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是否依规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4.组织生活。重点看是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是否做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等。
5.作用发挥。重点看是否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推动重点任务落实;是否立足自身职能,做好本职工作;是否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攻坚克难;是否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联系帮扶行动。
6.基础工作。重点看是否按规定配备用好活动场所,功能完善、环境整洁;是否落实党建工作经费,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保障支部工作开展;是否配强党务工作人员,支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是否有必要的工作档案资料,记录规范、内容完善、更新及时;是否用好网络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等。
三、星级设置
党支部星级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五个等次,实行百分制考评,一般由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和评议项组成。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得分总和,原则上按照70%的比例计入总分;评议项得分,按照30%的比例计入总分。一般总分为90分(含)以上可评定为五星级,80(含)—89分可评定为四星级,70(含)—79分可评定为三星级,60(含)—69分可评定为二星级,60分以下评定为一星级。
1.基础项。一般设定为100分,围绕班子建设、工作运行、党员管理、组织生活、基础保障、作用发挥等六个方面评定内容,进行考评打分。
2.加分项。主要包括:党支部或所属党员受到表彰奖励的;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其他加分情形。根据党支部发挥作用情况,适当予以加分,累计加分一般不超过10分。
3.减分项。主要包括:造成重大失误、重大损失或出现重大舆情、群体性事件的;上级巡视巡察和日常调研督导发现突出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支委会成员严重违纪违法或多名党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其他减分情形。根据情节轻重,每项次给予不少于3分的减分,不设扣分上限;情节严重的“一票否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基础项得分低于80分或出现上述减分项的,原则上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党支部。
四、评定办法
评星定级,一年一评,采取支部自评、述职评议、群众测评、上级党委考评形式。上下半年基础项考评分各占年度基础项考评分50%,年底总评定星。星级评定后,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组织指导所属党支部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提高,推动党支部争创更高星级。
五、组织领导
1.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进支部星级管理作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所在党支部、党支部建设工作联系点,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星级管理要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同频共振,做到因地制宜、务实管用,确保组织认可、群众满意。
2.注重结果运用。每年在召开年度党建工作会议时对五星级的党支部进行表彰。对三星级以下的党支部书记要进行约谈;连续两年三星以下的,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今后,党支部星级评定结果要与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评优评先、业绩考核相挂钩。在各类评比表彰中,原则上受上级党委表彰的必须为四星级以上党支部,推荐市级以上表彰的必须为五星级党支部,三星级以下党支部班子成员,不能被评为优秀。
3.强化宣传引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大力宣传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推动面上工作有效开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及时将实践探索上升为制度成果,抓好长效机制建设。
中共宿州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2022年7月6日
党支部考评标准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类别 |
考核项目 |
分值 |
加减分标准 |
自评得分 |
初核评分 |
复核得分 |
班子 建设 25分 |
支部书记和 支委选配 |
5 |
未按要求配备支部书记,或空缺超过半年,扣3分;支委班子未按规定选配,扣2分;支委班子无故或未经批准不按期换届,扣1分;换届不按规定程序进行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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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民主集中制 |
5 |
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有不良反映,并经查实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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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书记述职 |
5 |
支部书记未按 要求向上级党组织或支部成员述职,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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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讲党课 |
4 |
未按规定单独给支部党员讲党课,扣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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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制度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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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 制度 |
15 |
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少一次扣2分;召开支委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少一次扣1分;支部落实上党课制度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少一次扣2分;执行每月固定学习日制度,少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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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和 民主评议党员 |
6 |
全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扣6分;未按程序开展,扣3分;整改落实未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扣2分,未在一定范围公开,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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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党务公开 |
3 |
未按照有组织、有目录、有制度要求,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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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心谈话制度 |
5 |
支部书记每半年未与每名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扣3分;支部全年未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工作和思想动态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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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工作 25分 |
工作计划和总结 |
5 |
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扣2分;工作思路与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结合不紧,扣1分;没有工作总结,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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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学习 |
4 |
支部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少于56学时,扣2分;支部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少于32学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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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 |
4 |
发展党员未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程记实等制度,每例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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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党费 |
3 |
党员未依党章规定按月足额交纳党费,每例扣2分;支部未按时向上级交纳党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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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 双重组织生活 |
5 |
党员领导干部未以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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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服务群众 |
4 |
党员进社区不正常的扣2分;未按要求到联系点开展走访等活动,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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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 |
5 |
未按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每次扣2分;未经批准不参加上级组织的会议、培训或党内活动,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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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保障 25分 |
支部活动场地 |
9 |
没有活动场所的,扣9分;活动场所设施不齐全的,扣4分;管理不规范、使用情况不佳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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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费保障 |
5 |
无党建活动经费的扣5分;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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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记录和台账 |
8 |
党支部记录本填写不完整,扣4分,发展党员、支部活动等基本台账不规范或不健全,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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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10分 |
工作成效明显 |
4 |
党建工作的经验材料、调研文章、创新成果获发表、批示、奖励或在大会作典型发言,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本局加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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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表彰奖励 |
4 |
支部或党员获得与党建相关的表彰、荣誉,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党委表彰加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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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率 |
2 |
对党支部测评的满意率在95%以上,加2分;低于90%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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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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