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扬2021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各所属党支部:
为肯定成绩、选树典型、弘扬先进,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新一年里奋发有为、再建新功,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决定评选表扬一批市级社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扬范围
优秀党员:党的组织关系隶属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所属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派驻的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
先进党组织: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所属的党支部。
二、表扬名额
表扬市级社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5-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7名、先进党支部3-4个。
三、推进评选表扬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优秀党员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熟练掌握本职岗位的知识技能,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业绩显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在本单位(行业系统)有良好影响,会员广泛赞誉。
5.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文明城市创建、防汛救灾等工作中,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明显。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决贯彻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党建工作。
3.对党忠诚老实,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执行上级党委决策坚决,敢于担当负责,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热爱并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积极探索党务工作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所在(指导)党支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5.指导和带领党支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防汛救灾、抢险救援等工作,工作方法灵活,成效明显。
(三)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2.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切实履行社会组织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组织设置合理,班子健全,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强,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党员群众信任和拥护度高。
5.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防汛救灾、抢险救援等工作中,积极主动,成绩显著。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各党支部根据通知要求,在广泛动员学习的基础上,组织所属党员进行推荐评选,初步确定推荐对象。
(二)征求意见。党支部要在会员中广泛征求意见,多方面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形成党支部决议,上报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三)审核。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对推荐上报的建议表扬对象进行审核,依据各单位推荐情况,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确定表扬对象。
(四)公示。对确定的拟表扬对象名单,在市社会组织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五)决定。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确定表扬对象,作出表扬决定。
五、评选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表扬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评选表扬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单位健康有序发展结合起来,与激发党员群众工作热情、争创一流业绩结合起来,使评选表扬工作成为总结经验、选树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重要载体。
(二)坚持标准。要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推荐质量,真正把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战斗力强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评选出来。
(三)材料报送。主要包括: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其对象的考核情况和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推荐和审批表》(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文档于4月10日前一并报送至宿州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陈影、朱炳洁;联系电话:3255013;邮箱:1067180687@qq.com。
附件: 1、《宿州市社会组织优秀党员推荐审批表》
2、《宿州市社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3、 《宿州市社会组织先进党支部申报表》
宿州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2022年3月29日
附件 1
宿州市社会组织优秀党员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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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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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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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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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党组织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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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 2
宿州市社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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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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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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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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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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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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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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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表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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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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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党组织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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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 3
宿州市社会组织先进党支部申报表
年 月 日
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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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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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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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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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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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 表彰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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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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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