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以村级议事协商激活乡村地名治理新动能
乡村地名怎么起?群众说了算。埇桥区民政局紧扣省、市“乡村著名行动”部署要求,将地名命名、更名及标志设置等纳入村级议事协商重要内容。在前期完成601条乡村道路摸底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化协商、规范化管理、品牌化塑造,推动乡村地名从“有名称”向“有文化、有温度”转变。
一、坚持规范管理,严把地名“入口关”
严格执行《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坚持“尊重历史、照顾习俗、体现规划、好找易记”的原则,从源头上遏制“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现象。坚决杜绝随意性、盲目性命名,避免“一名多路”“一路多名”等问题,通过科学命名,让每一条道路、每一处地标都能记得住、叫得响、传得开,切实提升乡村地名的文化内涵。
二、坚持基层协商,扩大群众“参与度”
埇桥区将地名命名、更名、标志设置及文化保护等事项全面纳入村级议事协商重要内容,让村民在家门口就能参与地名事务。依托村民议事会、座谈会等平台,充分发挥乡贤、“五老”及热心群众的智慧,广泛征求意见,引导更多村民投身“我为家乡命名”行动,真正实现群众从“旁观者”到“参与者、决策者、受益者”的转变。
三、坚持品牌塑造,提升地名“影响力”
通过广泛宣传和深入动员,在全区营造“人人关心地名、人人支持地名、人人参与地名”的浓厚氛围。以地名文化建设为抓手,讲好埇桥地名故事,不断提升乡村地名的社会知晓率和认同感。地名工作成为联谊乡情的纽带、热络感情的桥梁、畅通民情的平台,更好服务于出行、物流、文旅和产业发展。
下一步,埇桥区将持续深化“乡村著名行动”,把地名工作打造成为聚乡情、暖民心、畅民情的生动实践,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多文化活力和情感温度。(埇桥区民政局 时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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