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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完成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提标任务

发布日期:2025-04-21 10:26 编辑:砀山县民政局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字体:   ] 阅读:

砀山县完成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提标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皖民儿童字〔2023〕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水平,砀山县民政局联合财政局迅速完成全县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提标任务。

此次提标,集中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费从每人每月1575元提至1654元,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从每人每月1155元提至1213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执行,新标准于2025年1月份执行。同时,对年满18周岁后在高中及大中专、本科院校连续就读、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加强政策衔接,采取继续发放基本生活费等有效措施,确保其在校学习、服义务兵役期间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据悉,该县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实现五年内四连涨,涨幅均在5%以上。

截至目前,该县提标后补发的11万元资金和1-4月份孤儿基本生活费已全部通过“惠民一卡通”发放到位。经统计,累计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507人次,发放基本生活费和监护人劳务补贴322.6万元,有效提高了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水平。

下一步,砀山县民政局将继续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以破解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难点为重点,从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需求出发,稳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采用“入户走访排查+实时信息比对+主动帮助申请”的办法,扎实开展精细排查和走访,加强政策宣讲,强化部门联动实现精准保障,确保应纳尽纳、不漏一人。同时,积极在围绕完善关爱服务措施、引导多方力量参与、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强化儿童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扎实推进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