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民政局多措并举学习宣传《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砀山县民政局积极开展《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学习宣传工作。
为更好的宣传地名相关政策,持续弘扬地名文化,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砀山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集中学习,围绕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文化保护、地名备案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解读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高标准做好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工作的热情。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业务培训、会议、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各镇(园区)及时传达新《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LED显示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提高群众对《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知晓率,推进我县地名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地名文化的良好氛围。三是规范地名管理。以《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地名命名审批、备案、公告管理,规范操作程序,让更多人了解地名、关心地名,主动参与地名文化保护工作中来。
下一步,砀山县民政局将持续挖掘地名文化故事,加强对《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学习和宣传,积极发动和引导群众参与地名文化保护、地名采集上图等乡村地名建设中去,有效发挥地名功能,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