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全面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
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
萧县全面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
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文件精神,我县压紧压实社会救助工作各级责任,补齐社会救助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坚决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全面做好低收入人口认定及规范工作。合理确定低收入人口范围,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进一步强化“依申请认定”和“直接认定”相结合的低收入人口认定机制,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低收入人口认定机制。针对困难群体提出的低收入人口认定申请,低收入人口审核确认机制应当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主动按照“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当地规定的其他低收入人口”的优先认定顺序逐类进行审核,根据实际及时转换审核确认工作程序,将申请人精准认定为最优先认定类别的低收入人口,确保其能够最大限度地享受有关救助帮扶措施,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及时性、便捷性。争取各类低收入人口审核确认文书中新增“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工作情况的记录栏目,并实现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档案电子化管理。
二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数据录入、数据共享、监测预警、数字监督、转办推送等基本功能。充分发挥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的“望闻问切”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及时将掌握的低收入人口数据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部门掌握的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动态掌握低收入人口就业状况、家庭支出、困难情形等变化情况。各乡镇(街道)加强线下核查,依托基层力量,组织动员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组织工作人员、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经常性走访困难群众,发现家庭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报告并将变化情况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对已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家庭状况变化情况,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告知相关救助政策,按规定及时启动救助程序。
三是持续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根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按照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序和困难类型,分层分类提供常态化救助帮扶。扎实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给予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积极协调财政,给予新申请低保或特困人员当月审核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该申请对象审核确认的人均月补助标准发放临时救助金。充分发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的作用和潜力,由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拓展至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切实稳住低保等社会救助人数、使纳入救助范围的困难群众保持适度规模,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落实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政策,对已脱贫农村低保对象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合理适度放宽低保等社会救助准入条件,规范收入财产核算办法,细化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
截至2024年11月,我县社会救助共救助1650670人次。累计发放资金3.9亿元。其中全县保障城乡低保共39518户5416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