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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民政局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4-09-04 17:11 编辑:埇桥区民政局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字体:   ] 阅读: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管理与服务水平,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兜稳兜牢民生底线,8月30日下午,埇桥区民政局组织召开了社会救助业务培训会。参会人员有埇桥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刘妮娜、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及各镇、街(园区)相关工作人员,共计45人参加。

                   

此次培训由安徽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就完善后的“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平台”操作方法进行了说明,详细讲解了新模块、新功能,重点讲解了预警监测模块的使用方法。

                   

随后,埇桥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刘妮娜就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社会救助政策及案例分析、当前社会救助重点工作安排三方面分别进行讲解,其中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为此次培训的重点部分。

一是全面落实“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实现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受理、一次承诺授权、一次审核认定、分类实施救助”,即申请对象提出一次申请,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机关根据其家庭收支情况、财产状况、困难程度等,分别确认为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和临时救助对象,避免困难群众“反复申请、反复确认”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做到便民惠民。

二是全面启用低收入预警监测平台。根据基层工作人员反馈的问题,针对预警指标已进行多维度、全方位的科学设置“漏保”“错保”两大类别,有助于提高对困难群众识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确保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措施能够准确、及时地实施,同时降低错保发生的概率,形成“监测-预警-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流程,实现救助服务过程的完整闭环。

三是严格落实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是社会救助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部分镇街、村(社区)工作人员在政策解读过程中存在偏差。如:低保是收入型困难,不是支出型困难,部分镇街、村(社区)在办理过程中过度强调支出,而忽略收入,把低保办成了疾病保。相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因没有大额医疗支出,确无法纳入保障对象。此种办理方式不符合低保制度设计,要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基础情况,不能把刚性支出作为绝对因素,要严格按照操作细则、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同时也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吃透政策,明确认定条件,耐心向群众宣传和解读社会救助相关政策。

通过此次培训,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各项政策业务有了更深地理解和认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疑难点得到了明确解答,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区民政局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