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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三员”报备强化社会组织监管

发布日期:2024-04-24 16:10 编辑:埇桥区民政局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字体:   ] 阅读:

埇桥区民政局逐步完善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党建联络员、党务工作者报备制度,强化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实效。

党建联络员报备。社会组织要全面接受党建引领,对暂未建立党支部或暂不具备成立条件的社会组织配备党建联络员,党建联络员由社会组织的理事长或负责人担任。党建联络员要主动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

党建指导员报备。已建立党支部的社会组织要配备党建指导员,社会组织要配备1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干的党务工作者,党建指导员由上一级党组织指派或确定。党建指导员要指导社会组织及时开展“三会一课”,党务工作者配合党建指导员完成本组织的党建工作。

新闻发言人报备。每个社会组织都要配备1名新闻发言人,并将新闻发言人的资料在年检中详细报送。新闻发言人要具备机敏冷静的业务素质,日常积极学习新闻发言的要领。新闻发言人要将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报送,强化社会组织领域的风险防控。(区民政局 王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