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高度重视2023流浪救助“寒冬送温暖”工作
埇桥区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以来,埇桥区救助机构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强化措施,扎实开展街面救助和日常救助,确保埇桥区救助管理机构安全运行,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一是制定专项救助方案。为确保区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区救助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民电〔2023〕86号)、省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皖流救办〔2023〕1号)、宿州市《关于印发宿州市民政局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民发﹝2023﹞73号),埇桥区救助管理机构同时认真总结以往救助经验,制定“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应急预案及专项救助行动值班表,站内实行24小时开放式救助服务,随时接受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的求助。
二是领导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开展以来,2023年12月15市民政局郭子娟副局长,2024年1月7日区民政局张明局长,分别深入一线带队联合巡街,同时市民政局、区民政局相关科室领导多次到区救助管理机构检查救助管理机构生产安全情况和指导寒冬送温暖救助专项工作。
三是加大严寒天气巡街频次。同时由区民政局牵头,联合区救助管理机构、公安、城管、蓝天救助队等部门,着重对辖区乡镇繁华商业区、主要交通要道、公园广场、建筑工地、桥梁涵洞等区域进行巡查、劝导和救助,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采取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巡查频次,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对于辖区送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通知其所在乡镇民政所和村委对其给予生活上的帮扶,同时救助管理机构通过电话回访和上门慰问等形式了解家庭监护人生活和健康情况,给予及时的帮扶。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发放救助宣传单,并充分利用网络等公众宣传平台发布救助信息。建立志愿者、热心市民的良好互动,点线结合,实现救助巡查范围无缝隙,无死角,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救助职能,引导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群众及时拨打救助热线。确保每一名流浪乞讨人员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全天候覆盖,形成“共同参与,群救群助”的良好局面。
五是实施分类救助。积极开展巡查救助并对流浪乞讨的老年人、智障人员、残疾人员和儿童实施实行分类救助和保护性救助。对沿街流浪乞讨人员实行“先救助、后甄别”,发现一个,救助一个。最大限度规劝、引导其接受救助;对明确表示拒绝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有固定住所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送去棉被、棉衣等御寒物品食品;确保困难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并发放救助联系卡,后续定期进行跟踪劝导。帮助要求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购买车票,发放过冬棉服。对已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回站内并实施保护性救助。
救助机构统计,自今冬开展寒冬送温暖以来,埇桥区救助机构共救助总5人次,救助回访返乡人员42人次。回访慰问发放御寒衣物食物等物品21件,工作人员累计参与街面巡查123人次。(埇桥区民政局张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