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体运输相关规定的答疑
近期我局多次接到群众关于异地逝世遗体接运的咨询,亲人在外地因故去世,家人希望把遗体接运回家乡操办丧葬,安慰亲朋好友的哀痛之情,但对于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并不了解,特进行咨询。
我局工作人员在查找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后,详细告知当事人应办理的具体内容。根据《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规定》( 民事发【1993】2号)第三条,“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家属如需将遗体运回家乡,应向死亡地县级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殡葬管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后,由殡仪专用车辆进行接运工作。其他非殡仪车辆不可进行遗体接运工作。
目前我国防疫形势仍未放松,遗体可否进行跨区域运输,还要根据当地的具体防疫情况决定。我们倡议丧事简办、就地治丧文明殡葬新风尚。(区民政局 邱海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