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民政局全面提高高龄津贴标准
根据宿州市财政局、民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民发〔2020〕35号文件精神,埇桥区民政局从2020年4月起执行高龄津贴新标准。
文件要求就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补贴方式及标准调整为:按月打卡发放至个人,原则上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80-99岁低保老人、100岁以上老人按原标准执行;
截止2020年6月,发放高龄津贴80-89岁21683人,发放补贴303.562万元,90-99岁5310人,发放补贴119.475万元,80-99岁(低保)5264人,发放补贴157.92万元,共计32257人,580.957万元。
埇桥区民政局建立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分类发放高龄津贴,确保不漏发、不超发。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区民政局 解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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