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ZX2026-0304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众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市浍水路678号后楼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174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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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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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宿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协助儿童主任对3-18岁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开展调查和分析儿童的心理状况,了解留守和困境儿童的需求和问题,为后续服务提供依据;设计和实施针对性的心理干预服务,帮助儿童解决心理问题,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提供家庭教育和亲子关系指导,帮助家长了解和满足儿童的需求,改善家庭环境;培训和指导志愿者和社区工作人员,提高他们的心理关爱能力和服务水平;监测和评估项目的效果,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和方式,提高项目的质量和影响力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达到并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银河二路468号后院二楼211室,联系方式:18225576310。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民政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61号
联系方式:0557-325505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银河二路468号后院二楼211室
联系方式:杨工、18225576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1822557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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