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住区“月华轩”地名命名的公告
2025年第04号
经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宿国土储2025-2号地块命名为“月华轩”。根据《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告。经批准的地名为标准地名,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及使用地名的,均应使用标准地名名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决定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
标准地名 |
罗马字母拼写 |
所属政区 |
位置描述 |
批准机关 |
批准时间 |
月华轩 |
Yuèhuá Xuān |
宿州市 埇桥区 |
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与韩池子路交汇处西南侧 |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5年 7月25日 |
宿州市民政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