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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购买服务开展县(区)殡仪馆专项审计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5 09:39 编辑:宿州市民政局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字体:   ] 阅读: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开展县(区)殡仪馆专项审计购买服务公告如下:

一、审计时间

自确定购买服务方后,2024年8月25日前完成宿州市5个县(区)殡仪馆审计任务并提交审计报告。

二、审计地点

县(区)殡仪馆所在地。

三、审计范围

5个县(区)殡仪馆(含提供延伸服务的外包服务公司)2021年1月至2024年6月财务。

四、审计内容

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方式,取得证明材料,撰写审计报告。围绕殡仪馆(含提供延伸服务的外包服务公司)收、支、余和政策要求,对大宗物品采购、工程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重点审计。

五、审计费用

总费用(包含劳务费、出差和住宿等此次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最高限额为12万元。

六、招标机构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询价时提供的资料(密封档案袋)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加盖公章的报价表。

2.企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机构工作人员10人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政府招标监管部门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七、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17点00分

地点:宿州市民政局1017室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按照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由业主抽签摇号决定中标第一候选人。

联系人:赵宏勃

联系电话:0557-3255035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