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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添置食堂厨具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0 15:24 编辑:宿州市民政局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字体:   ] 阅读:


项目编号:AFHSZCG2024002

项目名称:宿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添置食堂厨具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丽尊厨业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市辖区安徽省宿州市开发区拂晓南路东侧外环一路北侧宿州百大农产品mj8栋三层118室

中标(成交)金额:205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宿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添置食堂厨具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鑫天鹰

规格型号:300I型、850型

数量:剁骨机1台、850型切菜机1台

单价:20500.00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300.00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北侧馨云路与拂晓大道之间光彩城大市场D地块52#楼0207室,联系方式:1315557208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民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宿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鞋城三路1859    

联系方式:     主管   0557-3255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北侧馨云路与拂晓大道之间光彩城大市场D地块52#楼0207室      

联系方式:       13155572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工       

电   话:  13155572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