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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住区“运河人家(东、西区)”地名名称命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11:46 编辑:宿州市民政局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字体:   ] 阅读:


2024年第01号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和《宿州市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综合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中铁建投(宿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商住区地名名称“运河人家(东、西区)”已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并完成备案。

土地编号:宿国土储2023-7号。

地名名称:运河人家(东、西区)  汉语拼音:yùn hé rén jiā (dōng 、xī qū )

地名含义:该住宅区相近古运河边,以其地理实体位置特点,为保护、传承、弘扬古运河历史文化,以“运河人家”作为住宅区名称,因新丰路南延将该住宅区分为东区、西区,故得名“运河人家(东、西区)”。寓意居住地具有浓厚历史文化氛围,是居民生活温馨的宜居之地。

运河人家(东、西区):位于宿州市埇桥区拂晓大道与胜利西路西南侧。根据建设规划,该地块拟开发建设住宅小区,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1110156㎡(166.6523亩),总建筑面积20998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99万㎡,建筑密度≤25%,容积率不大于1.8且不小于1.6,绿地率≥40%。  

经过命名的地名名称为标准地名名称,受政府地名法规保护,自公告发布之日启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和随意命名更名。

特此公告。

宿州市民政局

2024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