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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州市2023年度对行业协会商会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5 17:14 编辑:宿州市民政局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字体:   ] 阅读:


民政局



 

宿民发202333

关于印发《宿州市2023年度对行业协会商会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各县民政局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模式,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宿政发20199号)《关于印发《宿州市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宿商改办字20233号)《关于印发《宿州市2023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宿州市2023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的通知》(宿商改办20234号)等文件要求,民政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派选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促进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有序健康发展。
  二、参与部门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市级联合抽查由市民政局牵头发起, 参与部门为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相关部门做好部门联查配合工作,并参照制定县级部门联查方案,开展联合抽查行动。 

三、抽查时间、对象和比例
  抽查时间2023510日至1030
  抽查对象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抽查比例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抽查基数为58家,根据信用风险类别不同,对ABCD类行业协会分别按5%10%50%100%比例抽取

  四、联合抽查事项

市民政部:年检情况;法人治理结构情况;业务活动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涉企收费和脱钩完成情况;其他政策落实情况

发改部门: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收费台账建立健全情况;收费标准执行、公示等情况。

   市市场监管部门:价格行为检查;公示信息检查;是否有强制入会并收费和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五、职责分工
  (一)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实施检查对象的随机抽取和任务派发,对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指导本系统抽查业务工作,根据需要可以直接随机选派人员参加联合检查活动;
  (三)各县(区)民政部门、发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抽查工作,按要求开展实地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联合检查步骤  
  (一)制定计划。市民政局制定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加联合抽查。
  (二)随机抽取待查企业由市民政局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在监管对象库中,按照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每家行业协会商会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将抽取的检查对象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派发至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联合检查单位匹配任务。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认领行业协会商会,按至少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从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进行匹配。

(四)生成一企一表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匹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安徽省随机抽查检查表,即一企一表,一家行业协会对应一份检查表格。
  (五)依法开展联合检查。民政局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实地检查前应提前与行业协会商会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实地核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入企检查、结果上传公示等工作务必在1030日前完成。
  (六)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由参与检查的部门在检查结束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分别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检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将检查结果汇总表报市商改办  

、工作要求
  (一)强化联合执法。各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其作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探索,参考市级联合抽查方案,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切实提高检查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依法追究责任。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职责权限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让社会公众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全面了解监管的相关要求,增强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的良好氛围。请各县(区)民政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于202310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分别报市民政局和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民政局联系人:孙飞婷,联系电话:3255012

发改委联系人:王怀亚,联系电话:3042588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宋晓,联系电话:3679309

附件:1.宿州市2023年度行业协会商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2.宿州市2023年度行业商会商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3.宿州市2023年度行业协会商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宿州市民政局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9


附件1

宿州市2023年度行业协会商会一业一查

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行业名称

发起单位

抽查事项

检查依据

配合单位

抽查事项

检查依据

1

行业协会商会

市民政局

行业协会年检情况;法人治理结构情况;业务活动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涉企收费和脱钩完成情况;其他政策落实情况。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发改委

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收费台账建立健全情况;收费标准执行、公示等情况。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交通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银保监局关于做好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2243

市场监管部门

价格行为检查;公示信息检查;是否有强制入会并收费和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附件2

宿州市2023年度行业协会商会一业一查

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任务名称

联查部门

抽查事项

联查对象

检查主体

责任分工

抽查比例

时间安排

备注

1

2023年度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部门联合抽查

民政局

行业协会年检情况;法人治理结构情况;业务活动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涉企收费和脱钩完成情况;其他政策落实情况。

市级行业协会商会

民政部门发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市级民政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发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

分工指导

抽查比例25%

20235月至10

抽查对象为:市级行业协会商会

市发改

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收费台账建立健全情况;收费标准执行、公示等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

价格行为检查;公示信息检查;是否有强制入会并收费和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附件3

宿州市2023年度市行业协会商会一业一查

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检查部门

检查企业数量(户)

出动执法

检查人员(人次)

抽查结果(户)

未发现

问题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发现问题已责令

改正

不配合检查情节

严重

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

活动

发现问题待后续

处理

其他

民政局

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

注意事项:该统计表由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汇总填写上报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