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儿童福利工作开展情况的
自评报告
省民政厅:
近年来,我市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持“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断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相关制度,进一步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取得一定成效,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至2020年10月,我市共保障孤弃儿童3045人,其中集中供养212人,孤儿44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93人,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共计3402.66万元。通过基层工作人员的摸排、走访,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做法与成效
(一)完善救助体系,保障儿童权益
1.制定实施方案。出台了《宿州市2020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通过实施办法明确了保障对象、执行标准,规范了办理流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规定,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按月足额打卡发放。
2.提高救助标准。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提高到1050元/人/月,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提高到1450元/人/月。为提高监护能力,向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监护人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监护人补贴,全市累计发放资金166.56万元。
3.完善医疗保障。一是开展医疗救助。我市已为享受孤儿生活保障儿童代缴了城乡医保,累计使用资金9.25万,解决了儿童日常看病报销难题。3名重症儿童通过申请“明天计划”得到了及时救治,诊疗费用累计21.37万元,医保报销8.98万元,项目支付资金12.39万元。二是加强部门合作。已有15名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通过残联康复工程进行康复;宿州市立医院作为“明天计划”定点医院,我市儿童福利机构开辟了绿色通道,为孤残儿及时入院治疗提供方便。
4.加强阵地建设。通过福利机构转型,将非区域儿童福利机构内9名儿童接到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接受更好的照料。开展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机构日常工作规范化,加强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养育水平。
(二)夯实基层工作,提升关爱水平
1.打造儿童保护网。成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设立农村留守儿童主任和督导员,目前我市10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设立了儿童保护督导员和主任,其中儿童保护督导员160人,儿童保护主任1337人。通过儿童主任和督导员开展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相关工作。
2.落实走访工作。各县区民政局每年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孤儿进行全面走访排查,了解每一位儿童基本信息及情况,掌握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情况、监护情况、心理健康情况等。按照要求对孤儿的走访、排查100%,发现问题解决100%,确保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信息管理。各县区民政局、儿童福利机构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做好孤儿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并联合档案局对档案进行规整,确保档案制式符合要求。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对孤儿信息及时动态调整。
4.开展业务培训。各县区民政局每年定期组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培训,对相关政策法规、保障标准、关爱技能等宣讲内容进行集中辅导,切实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救助保护机制。
5.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民政部门依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遴选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五老”队伍、村(社区)妇联主席等组成宣讲团队,并邀请教育、公安、司法、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同志参加政策宣讲。通过开展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活动,推动宣讲对象知晓法律、了解政策,强化全社会儿童权利保护意识,强化家庭履责的法律意识和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
(三)加强督导考核,落实孤儿权益
市民政局定期对各县区孤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进村入户实地调查部分儿童情况,核对走访记录内容,向儿童监护人了解走访工作开展情况,实际了解孤儿救助情况。
(四)儿童保护工作
1.建立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出台《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宿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成立了由民政、教育、公安等26个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构筑了构筑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
2.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及临时监护人教育,强调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增强育儿能力。开展家庭教育送基层活动,为留守儿童家长及临时监护人送去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帮助他们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2020年5月,埇桥区组织暂未外出的留守儿童家长和临时监护人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家风、家规、家训、家教”父母讲堂,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为留守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3.层层落实工作职责。全市10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建立了“儿童之家”,实现社区“儿童之家”和村留守儿童活动室全覆盖;乡镇全部 设立了儿童保护督导员,村(居)设立儿童主任,目前儿童保护督导员161人,儿童保护专干1338人。各级民政部门依托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走访督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走访责任人和内容。每半年走访一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并做好走访对象、家庭及学习情况的记录(受疫情影响,今年上半年的走访工作往后推迟,目前各县区正在开展该项工作)。
4.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民政、公安、教体等8个部门出台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重点解决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监护薄弱、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现实问题,将家庭监护责任、强制报告责任、临时监护责任、控辍保学责任、户口登记责任落实到位。为312名无户籍儿童全部顺利办理户籍登记,705名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儿童全部签订了《监护人委托确认书》,60名失学辍学留守儿童重新返校。全市94支乡村少年宫支教服务队定期深入农村中小学,面向留守儿童开展文艺、体育等志愿辅导服务564次。开展“把爱带回家”双百万结对寒假特别行动,向22名留守女童发放了1.1万捐助款,组织7513名志愿者,开展活动329场次,受益家长儿童13180人次。
5.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孵化专业社工力量,通过不同渠道,积极邀请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2018年以来,我市每年举办一届“游诗会”系列活动,2020年上半年共开展相关活动10次,共有400余名儿童参与。近日,埇桥区西关街道振兴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在困境儿童家中开展“关爱困境儿童 情暖童心”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中志愿者为困境儿童送上文具用品、书包和牛奶,并询问其学业情况,为他们辅导解答疑惑。发挥村(居)五老队伍、爱心妈妈的重要作用,通过结对帮扶形式协助做好关爱服务。宿州市萧县大屯镇280多名“五老”结对帮扶500多位留守儿童。
(六)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
1.健全工作体系。民政、妇联、教体、公安等部门联合出台《宿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合力保障困境儿童合法权益。各级民政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及时得到有效帮扶。加强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强化全社会儿童权利保护意识,强化家庭履责的法律意识和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
2.保障基本生活。目前我市共有困境儿童2452 人。根据困境儿童情况进行分类,分别将其纳入孤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以及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于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时要适当提高救助水平。
3.保障基本医疗。2017年“明天计划”实施以来,我局组织了三次体检,共3316名儿童参与;对74名儿童进行救助,其中31人送至“明天计划”定点医院进行治疗,43人申请康复辅助器材进行矫治。
4.强化教育保障。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教育资助政策、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生数58394人,发放资助金共计3727.21万元,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实现“全覆盖、零拒绝”。2020年,全市共优先安排957名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或到指定具备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全市6所特殊教育学校现有在校生3044名。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1067名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5.落实监护责任。对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对于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且经公安机关教育不改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并依法追究父母法律责任。对于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缺少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可由执行机关为其委托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监护提供帮助。
6.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出台《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8〕25号),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面。2020年,救助残疾儿童训练任务数989名,投入资金949.44万元。安装儿童假肢矫形器任务数75例,投入资金37.5万元,适配辅助器具任务数66例,投入资金9.9万元。在任务数之外,共扩面安装儿童假肢矫形器83例,扩面适配辅助器具123例,做到残疾儿童应助尽助。
(七)关爱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
1.筹建救助场所。一是建设儿童福利机构。建成社会儿童福利中心7个,全市共投入建设资金27645万元,总建筑面积24388平米,建设救助床位530张,其中市社会福利中心100张床位,埇桥区儿童福利院50张,砀山县儿童福利院90张,灵璧县儿童福利院110张,萧县儿童福利院100张,泗县儿童福利院80张。儿童福利院负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责任的孤弃儿童集中养育、治疗、特教、康复、安置等工作,并作为本区域的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承担民政部门委托的儿童福利相关工作,目前全市共有217名集中供养儿童。二是建成救助管理站。全市投入救助站建设资金1600万元,总建筑面积8575平米,建设救助床位272张,其中市救助管理站100张床位(含儿保中心30张),砀山县救助站60张,灵璧县救助站52张,萧县救助站30张,泗县救助站30张。为未成年人提供生长发育需要的安全、卫生、营养的饮食;按照性别、年龄、身心状况安排受助未成年人分别居住;与定点医院协商救治工作程序,定期组织受助未成年人体检,及时掌握未成年人健康状况。各救助管理站不断规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程序和服务内容,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服务,对未成年人和已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接回站内实施保护性救助。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利用救助站资源并争取其他教育资源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力所能及的心理疏导。
2.加大巡查力度。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各级民政部门、各救助管理机构充分发挥街面巡查协同机制作用,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和“蓝天救援队”等社会公益组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上街巡查力度。积极开展主动街头救助,各救助站以火车站、汽车站、商贸繁华街道、广场、地下通道、闲置房屋、桥梁涵洞、城乡结合部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的场所区域为重点,对各城区进行全方位排查、巡视救助。2018年救助流浪未成年人87人,2019年救助流浪未成年人81人,2020年上半年救助流浪未成年人9人。
3.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理性对待街头流浪乞讨(职业乞讨)现象,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或个人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庇护、饮食、衣被等帮助,共同营造帮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社会的良好氛围。同时,如发现拐卖、组织、指使、教唆、胁迫、诱骗未成年人乞讨,以及以乞讨为掩护从事违法犯罪等行为,鼓励公民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工作力量较薄弱。一是专职工作人员不足。儿童保护主任、督导员多由机关工作人员或村干部兼任,近期扶贫、脱贫工作繁重,影响儿童走访、监护等工作。二是缺乏心理辅导专业人员。困境儿童极易产生心理健康问题,目前基层缺乏专业的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导致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2.困境儿童工作推进较慢。虽然我市已经出台了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办法,但是相关具体措施需要进一步的推进落实,各部门之间在儿童福利工作的沟通协调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合力尚未形成。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孵化社工力量。通过不同渠道,积极邀请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开展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
2.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领导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关爱儿童。
宿州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