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征集调查

【公众征集】关于征求《关于调整我市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日期:[ 2026-06-25 00:00 ][ 2026-07-24 00:00 ]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状态: 进行中

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26625日,市民政局根据省、市工作安排,草拟了《关于调整我市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6625日至724日。

二、征集方式:

1.书面反馈邮寄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61101008室社会救助科,邮编:234000

2.电子信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zmzjshjzk@163.com

3.电话反馈。联系人:张艳,联系电话:0557-3255105

特此公告。

 

 

 

宿州市民政局

2026625

 

 

关于调整我市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农村低保标准。经测算,当前我市农村低保标准8664//人)已达到202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342元的53%,符合“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0%-50%确定”的要求,建议2026年度农村低保标准不作调整。

2.城市低保标准。经测算,当前我市城市低保标准9360//人)达到202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110元的42%,符合“城市低保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确定”的要求,但与全省平均水平相差63//人,建议2026年度城市低保标准780//人提高至800//人。

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1.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经测算,当前我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268//人,达到农村低保标准的1.3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9384//人,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不符合文件要求。建议2026年统一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财政补贴标准全额发放基本生活标准11268//939//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经测算,当前我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2684//人,虽能达到城市低保标准1.3的要求,但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财政补贴标准10800//人,低于城市低保标准1.3不符合文件要求。建议2026年统一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财政补贴标准,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13884//人(1157//人)。

三、特困人员失能失智护理补贴标准

根据上年度宿州市区最低工标准2170/月测算,2026特困人员失能失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标准为1085/月,半护理标准为651/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87/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标准为760/月,半护理标准为434/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66/月。

四、60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标准

60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标准参照各县(区)上年度城镇低保实际补差水平执行,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建议202660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标准调整555/人月

五、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城市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失能失智护理补贴标准和60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标准从202671日起执行


关于调整我市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背景依据及起草过程

(一)起草背景。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我局结合实际牵头起草了《方案》。

(二)起草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2394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202437号)

3.《关于调整我市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有关救济政策的通知》(宿财社〔20121号);

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三)起草过程

20266月,我局启动方案起草工作,在对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关于调整我市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特困人员失能失智护理补贴标准、60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标准和执行时间5个部分。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农村低保标准。经测算,当前我市农村低保标准8664//人)已达到202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342元的53%,符合“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0%-50%确定”的要求,建议2026年度农村低保标准不作调整。

2.城市低保标准。经测算,当前我市城市低保标准9360//人)达到202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110元的42%,符合“城市低保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确定”的要求,但与全省平均水平相差63//人,建议2026年度城市低保标准780//人提高至800//人。

(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1.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经测算,当前我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268//人,达到农村低保标准的1.3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9384//人,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不符合文件要求。建议2026年统一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财政补贴标准全额发放基本生活标准11268//939//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经测算,当前我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2684//人,虽能达到城市低保标准1.3的要求,但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财政补贴标准10800//人,低于城市低保标准1.3不符合文件要求。建议2026年统一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财政补贴标准,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13884//人(1157//人)。

(三)特困人员失能失智护理补贴标准

根据上年度宿州市区最低工标准2170/月测算,2026特困人员失能失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标准为1085/月,半护理标准为651/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87/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标准为760/月,半护理标准为434/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66/月。

(四)60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标准

60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标准参照各县(区)上年度城镇低保实际补差水平执行,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建议202660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标准调整555/人月

(五)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城市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失能失智护理补贴标准和60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标准从202671日起执行

网友意见

您需要登录账号之后才能对此征集调查提供意见! 点击跳转登录

您的宝贵意见

  • *您的姓名:

  • *联系电话:

  • *您的意见:

  • *验证码:

  • 附件:

    只允许上传doc,docx,xls,xlsx,txt,zip,rar等格式且大小不超过5MB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