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评估管理办事指南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5-06 14:5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1
事项名称:三级养老机构评估管理
办理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国家标准、《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分细则》
申请条件:1.评估对象为持续运营一年以上的养老机构;2.符合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材料依据 |
填报须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纸质件、原件1份 |
申请人提供 |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 国家标准、《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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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1、申报:由养老机构向县、区民政部门养老服务股提交申报材料;2、初审:由县、区民政部门养老服务股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 审;3、审核: 由县、区民政部门养老服务股将申报材料上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审核;4、评估: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对审核后的申报材料 组织开展评定;5、公示: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对评估报告进行复审,复审无误予以公示。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 |
岗位职责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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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审查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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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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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决定公开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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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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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宿州市民政局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时间皆可办理
咨询电话:0557-325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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