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第六届三次会议第332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尊敬的季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宿州市区城乡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心理健康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现答复如下: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是民生大事,对农村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要给予特殊关爱。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明确市民政局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牵头单位,联合教育、公安、司法、团委、妇联等26个部门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坚持依法保护,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教育、政府保护责任,引导群团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关爱服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发展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截至2024年4月,我市10119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的受委托照护人均签订了委托照护责任书,100%落实了监护责任。
一、聚焦保障体系,建立关爱帮扶机制
一是健全领导协调机制。2016年8月,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了由民政部牵头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民政牵头协调职责,细化教育、公安、财政等26个部门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2019年12月,报请市政府同意调整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后,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家庭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关爱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2021年8月,成立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统筹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指导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4年3月,建立民政等16部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将工作压紧压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区全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举行会议,沟通协商工作中重难点问题,遇到复杂个案进行会商。
二是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出台《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宿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责任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落实<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加大对孤残儿童、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对象关爱保护力度。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定期进行走访摸排,及时了解留守儿童家庭情况,将家庭经济困难的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儿童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留守儿童的生活保障问题。指导县(区)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的协调,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对于留守儿童发生的突发性困难,按照临时救助政策在第一时间进行临时救助。
三是注重政策宣传引导。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通过在社区和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张贴“明白纸”,在电视、报纸、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广泛宣传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开通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畅通了关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渠道,打造了全社会关爱留守孤困儿童的平台;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法律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主动帮助符合条件的儿童及家庭申请保障,做到了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同时,一旦接到有关留守及困境儿童问题信息,及时会同公安、教育、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在村(社区)、学校、留守儿童亲属协助下,对其安全出境、照护情况、身心健康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
二、聚焦服务体系,提升关爱保护水平
一是落实家庭照护责任。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民政厅等9部门<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职责的意见>的通知》,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及被委托照护人教育,提升委托照护质量,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目前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全部落实委托照护责任。印发《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方案》,对于因无人监护、监护缺失、遭受监护人严重侵害等情形的由未成年人所在地民政部门依法进行临时监护,并安排必要的生活照料,交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各县、区积极开展家教公益巡讲、健康咨询、心理辅导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大力传播先进的家教理念、科学健康的育儿知识、务实管用的沟通技能,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被委托人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加强亲情沟通和关爱,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增强自我保护、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夯实平台建设运行。为全面推进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破解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最后一公里”难题,按照《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引(试行)》“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思路,推进乡镇(街道)未保站建设。明确工作人员采取“1+1+N”的形式配置,有效发挥站点功能,进一步落实畅通三级未保体系,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市现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6个(市级1个、县级5个),依托社工站已建成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102个,村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应设尽设。
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通过选优配强,积极从乡镇(街道)选定热爱儿童事业的干部担任儿童督导员,从村(居)干部或妇联主席中选定儿童主任,提供陪护救助、走访慰问、心理辅导、动态管理等多种关爱服务,真正打通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全市112个乡镇(街道)均设立了儿童督导员和主任,其中儿童保护督导员149人,儿童保护主任1471人,实现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级儿童主任全覆盖;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基层儿童工作者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基层儿童工作者业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授课方式,组织各区、县儿童福利工作人员、街道(乡镇)儿童督导员、社区(村)儿童主任进行培训。培训紧贴基层工作实际,涵盖儿童福利政策讲解、未保法解读、困境儿童案例分析等内容。通过政策解读学习和经验交流,参训人员更加明晰儿童福利工作法规政策、掌握儿童工作理论知识和开展儿童工作的新方法。各县、区民政局将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培训均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每年培训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不少于一次。通过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培训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市儿童工作队伍的关爱保护专业化和精准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聚焦支持体系,动员多方力量参与
一是积极开展关爱保护。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头职能,认真落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系乡镇制度,印发《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各成员单位深入联系点,围绕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看病、就学、安全等最切身利益,走访其家庭、所在学校、所在村(居)委会,了解各类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精准找出存在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法,帮助联系点提升关爱保护水平,确保每名儿童都有合法监护人监护,衣食有着落,有学上、上好学,有病能及时医治,人身安全有保障。全市共走访排查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24910人,父母双方春节均在外地过年农村留守儿童2538人。慰问帮扶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3015人,支出慰问帮扶资金44.735万元。
二是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埇桥区积极引导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开展“旭日夕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心理疏导、爱心陪伴、行为矫正等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活动,专题活动开展以来已开展各类活动20场,服务1000人次。萧县团县委联合萧县心理咨询师协会共同推出了关爱留守童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社区活动。灵璧县大路镇联合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队举办2023年“七彩假期·红领巾学堂”爱心暑假班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班进行爱心陪伴服务。砀山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砀山县民政局、砀山县志愿者协会在李庄镇贾庄村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慰问活动。
三是紧抓疫情防控。疫情期间,市民政局第一时间下发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部署全面排查和询访,组织全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近百家社会组织通过电话、微信、入户等方式,对农村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进行全面排查,实施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线24小时开通,为有需求的儿童和家庭提供帮扶救助、个案转介、心理关爱等服务,确保监护有着落、生活有保障、防疫有措施;联合社会各界为困难儿童捐献学习用品,提供线上课业辅导,开展系列帮扶助学活动,用暖心化解难题。
季菲委员,感谢您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心,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工作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职能,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督促照护落实。一是强化家庭尽责主体意识。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监督未成年人父母或委托照护人依法履行照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开展未成年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工作,对问题家庭进行排查梳理和监督干预,对照护人不履行照护职责或者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依法予以惩处,必要时依法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二是着力提高监护质量。督促各地落实“2+4+N”走访核实机制,在寒假、暑假分别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儿童集中走访,在每季度分别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儿童随访,全面核实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等情况,帮助受委托照护人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发现和调换因年龄、身体等原因不能履责的受委托照护人,避免监护责任落空。三是开展能力培训。深入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引导父母或者被委托照护人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有效照护;引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对照护人的法制宣传、照护监督等工作;引导儿童主任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提供针对性关爱服务。
二、进一步织密关爱网络。一是落实政府主导责任。由民政牵头,教育、公安、团委、妇联等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系统,加强摸底排查,通过定人定岗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数据动态管理,确保准确性。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按照困难类型,及时将农村留守儿童纳入临时救助、低保或困境儿童进行分类保障。对于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协调司法部门落实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帮助维权。二是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做好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实名登记管理,引导村(居)委会通过自荐、群众举荐、公开招聘等形式,选拔专业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等充实到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加强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业务培训,提高救助保护能力。三是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对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四是加强群团组织关爱优势。联合妇联、工会、共青团、残联等群团组织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辅导等关爱服务。
三、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各部门的沟通交流,民政部门主动做好对接协调及配合,加大检查督促力度,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增加公共财政投入、统筹安排福彩公益金、吸收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投入,合理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引导各地通过政府支持、部门采购、社会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的方式,不断创新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供给模式。支持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和志愿者提供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四是广泛宣传引导。广泛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开展常态化、立体式的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遴选保护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加强关爱活动特别是各项专项关爱活动的宣传引导,动员全社会更广泛关注并积极参与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儿童福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型: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557-3255050
宿州市民政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