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宿州市“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年3月底,《宿州市“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充分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乡村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民地函〔2023〕21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要。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要,对于推动城乡地名融合发展,充分释放地名管理服务与地名文化建设的价值潜力,对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的需要。建立和完善乡村地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以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为牵引,带动促进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11月初至2024年2月底,市民政局开展调查研究,2024年3月完成《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3月17日至19日,征求了市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意见建议,在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3月22日,市民政局政策法规科对《宿州市“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3月23日,召开办公会议审议,经市民政局、公安局等10个部门会签后,3月29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要求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加大乡村地名管理,实现乡村地区“有地就有名、名称要规范”,织密乡村地名网;通过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实现乡村地区“有名就有标、标志成体系”。通过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繁荣乡村地名文化,助力乡风文明。通过推进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创新“一张图”服务,提升地名信息服务效能。通过创新乡村地名应用场景,推动地名标识品牌建设,不断满足乡村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
五、主要任务
“乡村著名行动”明确了5个方面14项重点任务,涵盖了地名方案编制、命名设标、文化保护、采集上图、信息服务等地名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乡村地名管理制度,包括出台相关地名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在砀山县和各县区乡镇级进行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并稳步推进全市的乡村地名管理工作。
围绕乡村道路街巷等地名名称的命名、地名标志牌的设置和维护、乡村地名信息的采集和上图、乡村优秀地名文化的传承保护等方面,建立示范区和样板区等重点任务,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探索。用5年时间全面推进工作开展,使工作模式基本定型、工作路径基本成熟,深化乡村地名及其地名标志设置适用乡村治理实际需要,各县区乡镇级要完成80%预期目标。截止2035年,全市所有乡镇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城乡地名管理和服务一体化,优秀乡村地名文化得到传承和保护,“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取得重大成果。
六、创新举措
一是健全乡村地名标志体系。探索创新地名标志形式与功能,设置具有乡村特色的地名标志,通过二维码“智慧地名标牌”,使地名标志焕发出新的价值。二是深化地名信息服务。加大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力度,创新城乡区划地名“一张图”服务,提升地名信息服务效能,助力“数字乡村”建设与发展。三是促进地名利农惠农。深入推进“互联网+地名服务”,持续提升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服务效能,用乡魂乡韵为“土特产”注入特色品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计划
一是制定方案。地方各级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乡村著名行动”的重要意义,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方案,做好经费保障。二是细化举措。要结合实际细化优化落实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加强宣传。要广泛宣传典型案例与工作成效,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地名助力乡村振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下一步,市民政局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各县、区按照任务分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适时召开市直相关部门联席会议,组织培训和现场经验交流等活动,加大督导力度,现场调度、指导工作推进。
八、政策咨询联系电话
咨询科室: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李荣林
咨询电话:0557-325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