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835/202403-0003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日期: 2024-03-29 15:58
文  号: 宿民函〔2024〕25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宿州市“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宿州市民政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255038

关于印发《宿州市“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29 15:5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1

关于印发《宿州市“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民函〔202425


各县(区)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林业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省民政厅等10个部门联合《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民地函〔20232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宿州市“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州市民政局 宿州市公安局  

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水利局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宿州市林业局  

2024329日 


宿州市“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省民政厅等10个部门联合《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民地函〔2023214号)要求,为大力提升我市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及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全面加强乡村地名管理把乡村精准治理基础夯实起来,通过繁荣地名文化使乡村文化活动活跃起来,通过深化地名信息服务把乡村与城市联通起来,通过挖掘区划地名内在价值把乡村资源要素释放出来,进而把区划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彰显开来,不断满足乡村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宿州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重点任务及实施路径

以乡村地名互联网地图上图标注为牵引,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加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组织实施乡村地名命名,助力乡村治理。

1.加大乡村地名命名力度。实施路径: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完善地名管理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程序,严格乡村地名命名、更名管理。二是系统梳理排查有地无名、多地重名、地名不规范等问题,加大对山水林田湖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乡村道路街巷名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农业产业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名称的命名力度,按照民政部及省民政厅的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公告,全面提升乡村地名精细度和规范性,有效服务乡村治理精细化、网格化需要。三是结合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加强相关地方的命名更名工作。

2.多起新时代乡村好地名。实施路径:一是充分挖掘利用本地地理环境、历史文化、民俗特色等资源,以县级为主体建设乡村地名命名采词库,提高新生乡村地名文化内涵。二是在命名、更名中注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徽文化和淮河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三是坚决杜绝“大、洋、怪”等不规范地名在乡村地区滋生蔓延,多启用符合安徽特色的乡村地名展示和提振美丽乡村精气神。

3.规划乡村地名新风貌。实施路径:一是结合新农村建设、乡村搬迁撤并、行政区划调整等,县级、乡镇级要通盘考虑,科学编制地名方案,打造融乡土气、时代感、文化性于一体的现代乡村地名景观。二是强化乡村地名方案对命名更名、标志设置、地名文化保护等事项的引导约束作用,注重地名方案与相应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配套、同步更新、并行实施。三是充分认识乡村地区行政区划建制在传承保护历史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做好相关专项论证评估工作。

(二)组织实施乡村地名标志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4.规范乡村地名标志设置与维护。实施路径:一是依据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标准地址,规范设置村牌、街路巷牌、楼门(户)牌等各类地名标志,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二是以乡(镇)为基本单位,区域内的同类地名标志风格、样式等应力求统一,做到外观协调、材质坚固、安全环保。三是建立乡村地名标志巡检制度、地名标志维护管理制度,及时维护、更新,更好发挥地名标志导向作用。

5.探索创新乡村特色地名标志。实施路径:一是结合乡村建设、旅游发展、产业布局等现实需要,创新设置具有乡村特色的地名标志牌,提升乡村形象,弘扬乡村文化,助力乡村发展。二是加强信息技术、数字技术运用,推广地名标志与便民服务相结合的“智慧门牌”“智慧地名标牌”,丰富地名标志功能作用。

(三)组织实施地名文化保护,助力乡村文明繁荣。

6.讲好群众身边的地名故事。实施路径:一是在前期出版宿州古村镇、宿州地名故事、宿州地名印记、宿州地名录、志的基础上,再组织专门力量采编乡村地名故事,进一步传播和弘扬地名文化。二是利用好乡村文化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公告板等阵地,融合文化旅游、特色田园建设开展地名文化宣传活动,将乡村地名文化融入村(社区)史馆、乡村文化公园(景点、微景观)场景,提升地名文化可见度。

7.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实施路径:一是以县区级为主体,组织地名、文史、方志、乡贤等相关人员组建专家组,做好乡村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咨询、评估、论证和监督工作。二是建立地名保护名录制度,将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具有重要传承价值的乡村地名纳入保护范围,不随意更改老地名,守护好精神家园。对已经注销或消失的具有重要文化价值的历史地名,可以重新启用或派生。三是加大乡镇行政区划名称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工作力度。

8.推动乡村地名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施路径:一是盘活现有资源,注重创意设计,大力开发乡村地名文化产品,推动地名文化数字化、形象化,推动与文化旅游等项目深度融合,开展“大地有名”“山水有名”“家乡有名”等系列宣介活动。二是打造有影响力的乡村地名文化项目品牌,让地名成为乡愁乡忆的特色文化符号。

(四)组织实施地名信息服务,助力数字乡村发展。

9.推进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实施路径:一是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和互联网地图,加大乡村地名信息采集汇集力度,对乡村地区自然地理实体、居民点、乡村道路、交通水利、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农业产业等地名信息应收尽收。定期发布地名信息目录,为各互联网地图服务、导航电子地图服务等企业提供标准化地名服务,实现地名信息统一收录口径、常态化更新、规范化上图。二是积极发动乡村百姓依托图上地名自主上传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农家乐、采摘园、养殖园等惠农助农兴趣点,方便百姓出行导航、山货进城、快递进村。

10.推动乡村标准地名规范使用。实施路径:加强乡村标准地名共建共享,推动乡村标准地名信息在各类标志标识、涉农法律文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公文证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规范使用标准地名。

11.创新城乡区划地名“一张图”服务。实施路径:完善县乡两级行政区划设置、已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数据、各类型乡村地名数据、乡村标准地名地址等,搭建区划地名信息平台,以“一张图”模式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社会治理、文化旅游等领域提供标准、规范、详实的区划地名信息服务,切实发挥好数据底座作用。

(五)组织实施地名利农惠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12.推动地名标识品牌建设。实施路径:发挥地名的地理标识功能,推动乡村地名元素和地名文化内涵与乡村特色产业品牌有机融合,培育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公共品牌,塑造乡村特色优质农副产品、赋能乡村产业发展。

13.做好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应用。实施路径:充分发挥“互联网+地名服务”作用,推动乡村地名服务与寄递物流下乡、工艺品下乡、农村电商建设、在线旅游、智慧农业、乡村平台经济等深度融合,使乡村地区充分享受到地名信息带来的便利。

14.提升人民群众地名建设参与度。实施路径:一是积极发动和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命名设标、地名文化挖掘、地名采集上图等乡村地名建设,大力发展乡村地名志愿者,因地制宜开展地名志愿服务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地名文化保护利用等工作。二是鼓励将乡村地名建设有关事项纳入村级议事协商内容,切实把地名工作建设成为联谊乡情、热络感情、畅通民情的大舞台。

三、工作安排

省、市级将持续跟踪指导“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总结砀山县经验做法,培育乡村地名命名设标、采集上图、乡村特色资源宣传推广和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应用精细化示范区、样板区。适时召开现场会,组织专家讲解、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活动,学经验、找差距、补短板、促提升,为各县区高质量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赋能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43月,市级出台“乡村著名行动”实施方案,解读方案并组织培训。各县区民政部门根据方案内容统筹谋划,细化目标任务,20244月份完成方案制定,组织部署、明确任务清单、方法措施和时间安排,扎实稳妥有序推进。

(二)广泛开展宣传。各县区要充分运用电视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等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乡村著名行动”工作。通过宣传,鼓励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著名行动”的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标志设立、互联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地名文化传承和保护、地名信息服务运用等各环节,营造社会关心支持、主动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地名助力乡村振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推进工作开展。

1.第一阶段。要结合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细化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和步棸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逐步修改完善。到20244月底完成第一阶段任务,各县区第一阶段成果以完成实施方案、出台《地名区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文件的形式,于2024515日上报市民政局。

2.第二阶段。砀山县为省、市级“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县,1个县级单位安排1-2个乡镇作为试点,通过观摩学习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待试点地区工作路径和模式基本成熟、定型、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大幅度提升时,切实形成宿州特色“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模式在全面铺开。按照省厅要求,砀山县着力打造2个“乡村著名行动”的亮点要有具体成果。萧县对省级“千年古村落”鞭打芦花车牛返村的亮点要有初步成效。到202411月底完成第二阶段任务,各县区第二阶段成果以镇所辖各村“一张图”、修订完成《地名管理办法》、出台地名管理重大事项报告(评估论证、审批、备案和公告)等制度形式,于202412月底前报市民政局。

3.第三阶段。在全面总结砀山县和各县区乡镇级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宿州特色“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模式,全市全域稳妥有序推进。从20251月开始,探索与多部门联合培育乡村地名命名设标、采集上图、乡村特色资源宣传推广和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应用精细化示范区、样板区。砀山县2个、萧县1个亮点单位要切实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示范样板点。到202511月底完成第三阶段任务,各县区第三阶段成果以地名命名、设标、信息采集上图、乡村地名文化成果、乡村特色资源整合等相关数据录入、审核的形式,于202512月底前上报市民政局。

4.第四阶段。再利用5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工作,全市乡村地名及其标志的广度、密度、精细度进一步加深,能够满足乡村治理需要,80%以上乡镇级完成预期目标。全市乡村地名文化持续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乡村标准地名信息逐步在各领域规范使用,地名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充分显现。到203011月底完成第四阶段任务,各县区第四阶段成果以标准地名地址信息平台建设、地名命名成果、地名标志设置、乡村地名文化挖掘和保护、“一张图”精准信息的形式,于203012月底前上报市民政局。

5.第五阶段。2035年,“乡村著名行动”所有成果转化工作全面完成,实现全市所有乡镇全覆盖,乡村地名管理服务全面适应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城乡地名公共服务实现一体化、均等化,地名助力乡村振兴取得重大成效。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合力。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地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将“乡村著名行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高度重视、强力推进。要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在工作统筹中优先安排,在资源配置、工作经费上重点保障;要充分发挥各级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分工合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公安、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文旅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建立评估机制,汇集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动群众,打好“乡情牌”“乡愁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支持家乡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市民政局:牵头抓总,负责全市“乡村著名行动”组织实施,协调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市公安局:指导监督居民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等领域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会同制定乡村门楼号牌编制、设置标准和规范,编制门楼号牌,并规范上墙。

市财政局:据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保障“乡村著名行动”必要的工作经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监督向社会公开的地图、不动产权属证书等领域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指导配合开展地名规划编制及落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做好地名文化保护方案制定相关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指导监督乡村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线路及其标志标识上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

市水利局:负责乡村水利设施名称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配合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应用。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乡村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文化和旅游设施名称管理。

市林业局:责自然保护地等涉及林业领域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

(二)强化服务意识,注重因地制宜。各单位要结合本地乡村地区现状、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客观实际,因地制宜找准工作方向,合理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要转变思想,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各部门协调配合,解决好乡村地名管理疑难问题。要选择基础条件好、主动意愿强的乡镇打造全市的“乡村著名行动”的先行区、样板区。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加大“乡村著名行动”先行区示范样本、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推广。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体平台,宣传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营造社会关心支持、主动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地名助力乡村振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各县区民政局要定期梳理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于每年10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以年度为单位开展效果评估,及时总结梳理典型经验上报民政厅并向全省复制推广。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请及时向市民政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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