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835/202311-00035 信息分类: 残疾人两项补贴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2-04 发布日期: 2024-02-04 17:5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流程、保障标准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流程、保障标准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2-04 17:5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或委托他人、村委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残疾人证及复印件、困难证明及复印件。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两项补贴”基础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6元,各地补贴发放不得低于省级制定的基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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