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835/202305-00062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5-29 发布日期: 2023-05-29 19:2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288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28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5-29 19:2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1

崔菁菁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议。

目前各县区均已建成了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埇桥区爱心老年公寓、砀山信德养老服务中心、萧县凤凰山老年公寓、泗县颐养中心也建立了综合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并通过平台开展信息化养老服务。市级平台已获批准,即将招标建设。

二、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站’试点工作”的建议。

埇桥区在城东街道宿东社区、北关街道汇源社区,砀山县在砀城镇古城社区,萧县在凤凰山老年公寓,泗县在福利中心均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站试点,以服务站为依托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步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更好的为老人开展居家上门服务。

三、关于“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

各县区民政部门充分利用讲座、培训班、辅导班、文艺演出、社区宣传栏微信群、QQ群等多种宣传资源和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社会、基层干部和广大居民群众进行宣传,把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养老信息化上级有关精神上来,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广大老年人的根本利益。同时,发挥典型引路,榜样示范效应。既争取社会媒体积极宣传深化改革工作,又发挥民政部门媒体的宣传作用。

四、关于“逐步完善社区居民养老体系建设”的建议。

在社区自己运营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措施,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将部分条件较好的社区养老服务站交由能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养老服务企业运营,以便辖区老人能够享受到多层次的服务。同时加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社区居家护理机构享受社会办医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扶持社区护理型床位建设,逐步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全面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完善居家老年人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社区居家护理、家庭病床服务、医疗咨询和医疗转诊等方面的有效衔接机制。不断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扩大城乡社区助餐服务覆盖率,县、区均依托企业建设老年中央厨房(配送中心),每个乡(镇、街道)及社区设立助餐点。对符合标准的中央厨房(配送中心)给予建设补贴。着力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解决居家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问题。对符合标准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建设补贴。扶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走集团化发展道路,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
    五、关于“打造专业化社区养老人才队伍”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宿州市养老护理岗位从业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事项办法>的通知》(宿民发2018〕145)、《宿州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2020年版)》(宿养老办发20205)等关于养老服务领域人才培训和待遇的相关文件,依托埇桥区民政培训中心、埇桥区爱心老年公寓养老服务培训基地、砀山县夕阳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金阳职业培训学校等培训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领域人才的培训力度,全市每年对从业人员轮训一遍,2021年共培训4938人次,2022年共培训5643人次。对于培训和入职的补贴标准为:从事养老护理专业的学费补偿标准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所供职养老机构工作满3年的,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偿3000元,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所供职养老机构工作满3年且未获得前款补偿的,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偿6000元。入职奖补标准为:从事养老护理岗位满5年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大专、中专毕业生学历证明的奖补标准分别为30000元、20000元、10000元;非全日制毕业生的奖补比例按照全日制的70%进行奖补。

六、关于“提供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的建议。

目前,市及各县区均制定了养老机构管理细则,在全市开展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养老机构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同时,建立健全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上门为行动不便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助浴、助洁等家政服务、慢性病康复护理服务和应急救援服务。在全面推进长期护理险基础上,鼓励引导家庭成员在家照顾半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经济困难的失独、失智、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援助。推广“养老服务顾问”模式,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探索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孤寡、残疾等特殊老年人委托,依法代为办理养老、就医等事务。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励其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传播文化和科技知识、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等社会活动。鼓励发展嵌入式、医养结合型社区养老机构,采取家庭护理床位、菜单式服务等方式提供上门服务,将专业化养老服务引入社区及家庭,加强社区服务与上门服务的有机衔接。鼓励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将富余床位用于为老年人提供短期照护,为照顾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喘息式服务。按照一站式综合服务、一体化资源统筹、一门式办事窗口、一张网覆盖城乡的要求,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覆盖所有城乡社区,实现政府、机构、社区与居民之间养老信息和资源的互通共享,线上信息管理和线下实体服务有机衔接。

 

办复类别:  B

联系单位:宿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联系电话:3255022

 

 

宿州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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