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835/202303-00025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12-29 发布日期: 2022-12-29 09:2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代君解读《宿州市推行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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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代君解读《宿州市推行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2-29 09:2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1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代君解读《宿州市推行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和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婚姻登记“市内通办”的通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着眼形势发展和群众需求,以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为手段,积极适应户籍改革的新形势和人口流动的新常态,切实提升婚姻登记服务的人性化、便利化水平,稳妥有序推进婚姻登记“市内通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推动跨县(区)办理婚姻登记改革,不断满足市民就近就便办理婚姻登记的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宿州市推行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婚姻登记“市内通办”的通知》

三、任务目标

以“便民利民、服务高效”为目的,围绕加强和创新婚姻登记服务,提升宿州市婚姻登记机关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打破现行的婚姻登记户籍限制,实现本市居民可在全市范围内任一县(区)级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事务的目标。推动实行婚姻登记“市内通办”改革,满足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服务的需求。

四、主要内容

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自2022年12月30日起正式实行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

一是适用人员。双方当事人均为内地居民且至少一方户籍为本市户籍。二是业务范围。户籍在宿州市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本市任一县(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等暂不实现跨区域办理。三是登记预约。全市各县(区)婚姻登记机关实行跨区域婚姻登记预约制,优先办理预约的婚姻登记。市民可通过“皖事通”APP婚姻登记预约平台等形式申请。各婚姻登记机关应根据本地婚姻登记工作量设置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预约量。四是实施步骤。包括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在准备阶段主要有制定工作方案、提升网络预约功能、组织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保障、开展宣传引导等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跨区域办理结婚登记试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场地设施和人员等各类保障工作。二是强化工作落实,创新管理机制。各地要积极推进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结合实际,完善婚姻登记机关配套设施,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创新管理服务机制。三是注重总结经验,提升服务水平。各地要认真总结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经验,及时总结全市优秀经验做法,为开展“跨省通办”提供工作借鉴。


解读单位:宿州市民政局

解读人:张代君

咨询电话:0557-325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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