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835/202208-00032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8-26 发布日期: 2022-08-26 15:0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8-26 15:0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1

尊敬的李汉卫等代表:

您们提出“关于提升社区基层干部相关待遇”的建议,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抽调专人成立工作组,赴各县区进行调研,将议案作为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建设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现将相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联合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和住房公积金印发《关于建立全市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的实施意见》,大幅提升了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建立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规定了“三岗十二级”和职位职称相结合的工作体系,参照上年度当地事业单位管理岗8级、9级、10级职员待遇确定社区工作者薪酬,落实社会工作者初级、中级、高级每月300元、500元、800元的职称工作,社区工作者薪酬最高可达7.3万元,达到宿州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在文件中,明确规定足额缴纳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基本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落实体检和带薪年休假等待遇。

(一)建立“三岗十二级”、三级职称为基础的薪酬体系。

1. 岗位。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分为社区正职、副职和一般工作人员三类,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执行社区正职标准,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和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执行社区副职标准,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委员和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执行一般工作人员标准。

2. 级别。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等级按照社区专职工作者在社区工作年限划分十二级,一般情况下,工作年限每满3年,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的,从次年1月起晋升1级。

3. 职称。社区专职工作者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级,初级职称需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中级职称需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证书,高级职称需取得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

(二)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薪酬制度。

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职称工资三部分,并随岗位变动、在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和相关职业水平等情况相应调整。

1. 岗位工资。社区专职工作者正职岗位工资标准为2800元,副职岗位工资标准为2500元,一般工作人员岗位工资标准为2300元。书记、主任一肩挑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在正职岗位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0元。

2. 级别工资。按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年限分为12个级别,工作三年及以下为1级工资,1级工资每月50元,每晋升一级工资增加60元。

3. 职称工资。初级职称工资为每月300元,中级职称工资为每月500元,高级职称工资为每月800元。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与考核挂钩。

1. 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200元,按月发放。

2.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等次发放,设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四个等级,考核不合格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合格及以上社区专职工作者按年度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正职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低于6000元,副职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低于5000元,一般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低于4000元。考核的具体办法和各等次奖励由各县区、市管各园区结合实际制定。

(三)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五险一金等基本保障

1.社会保险。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发放单位要按照企业职工标准,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男45岁以上、女40岁以上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征求个人意愿是否统一参保,放弃统一参保的每人每月发放社会保险补助金700元。

2.住房公积金。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发放单位要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不低于工资总额的5%。

3.其他待遇。社区专职工作者按规定享有体检、带薪年休等福利待遇,带薪年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社区工作者招聘管理。由县级组织、民政部门统计招聘需求后,由人社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鼓励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招聘高校毕业生。对招聘的社区工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街道(乡镇)或县(区)确定的其他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报县(区)人社部门备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履行正式聘用手续。

(二)提高社区工作者薪酬保障。确保社区工作者平均薪酬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一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70%,与本人岗位等级相对应;绩效工资占30%,按核定的总量一并下达街道(乡镇),由街道(乡镇)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奖勤罚懒、优绩优酬。将社区工作者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落实免费体检、带薪休假等待遇。

(三)提高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鼓励和吸引高学历人才加入社区工作者,以大专学历为基础,本科学历的可高定1个工资等级,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高定2个工资等级,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高定4个工资等级。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居民委员会主任的,可高定1个工资等级。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社会学专业学历教育等。对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分别按照每月300元、500元、800元的标准给予职称补贴。补贴发放自社区工作者提供资格证明时间算起。

(四)落实优秀社区工作者奖励措施。对连续任职满两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按规定程序解决事业人员身份,特别优秀的可通过择优调任、换届选举等选拔进街道(乡镇)班子。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挂任街道(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加大从社区工作者中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宿州市民政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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