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835/202205-00045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5-07 发布日期: 2022-05-07 20:3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子娟解读《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负责人解读】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子娟解读《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5-07 20:3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1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子娟解读《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

一、出台《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我市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传统养老方式已不适应现代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这就需要我们采取措施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另外,此项工作是省政府确定的2022年民生实事之一,通过实施此项民生实事,有利于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丰富我市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增强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智慧养老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19〕20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皖政办〔2021〕16号);

3.《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5〕20号);

4.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

二、《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的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有哪些?

文件的制定是为了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着力补齐城市居家养老和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加快建设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本方案作为2022年度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和智慧养老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即将出台的《关于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年度的任务分解文件之一。《宿州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宿州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是其支撑性文件。

三、《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文件明确了高龄补贴、养老服务补贴,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县(区域)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智慧养老机构建设等具体目标任务。

四、《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的项目内容是什么?

一是老年人补贴发放范围、方式和标准以及具体实施程序。

二是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完成842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100张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设。

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的县级养老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日常运营补贴。

四是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县(区域)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完成率100%,完成16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施行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工作。

五是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医养结合补助和贷款贴息政策,实现应补尽补。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的人数给予运营补贴(不含自理老人)。明确养老机构收住自理老人不再享受运营补贴,运营补贴向收入失能老人的养老机构倾斜。

六是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对通过验收的智慧养老机构给予补助。

五、下步如何开展工作?

根据《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督促各县、区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加大督导力度,每月督导一次,现场调度、指导工作推进。


解读机关:宿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解 读 人:郭子娟

联系方式:0557-325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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