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835/202112-00078 信息分类: 未成年人保护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12-15 发布日期: 2021-12-15 19:0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落实情况】加强儿童福利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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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加强儿童福利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建设情况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2-15 19:0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1

近年来,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履行市未保委办公室工作职责,聚焦重点难点,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守正创新,狠抓落实,全力推动构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奋力开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今年5月份,成立了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主任,29家市直单位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11月份,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召开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参照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增加成员单位至32家。全市5个县(区)均已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实现了县级层面未成年人工作协调机制全覆盖。

二、构建立体未保体系

一是搭建了服务平台。自6月1日起开通了全市未成年人保护热线12345,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受理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咨询、心理疏导、情绪抚慰等服务。二是健全了保护体系。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关爱保护网络,建立了困境和留守儿童动态信息库,实行一人一档,精准管理。目前,全市共有困境儿童3.9万名、留守儿童2.2万名,已全部完成摸排走访并纳入信息化系统管理。聚焦儿童关爱保护重点领域,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重点排查、信息共享等7项制度,构建了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的关爱保护体系。三是强化了基层力量。扎实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全市10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设立了儿童保护督导员和主任,儿童保护督导员160名、村(居)儿童保护专干1337名。各县(区)民政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培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遴选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五老”队伍、村(社区)妇联主席等组成宣讲团队,并邀请教育、公安、司法、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同志参加政策宣讲。

三、完善儿童福利政策

一是提升保障水平。孤儿月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十二五”末比人均提高450元。目前,我市2771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11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206名集中供养儿童享受每人每月151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1-11月底,全市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854.47万元,惠及2977人。二是扩大保障范围。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重残、重病和贫困家庭儿童,按照程序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开展孤儿助学。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在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孤儿,每人一次性发放0.5万元助学金,2021年共争取上级资金109.8万元,惠及70余名孤儿。四是推进转型升级。将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打造为“养治教康安”和社会工作服务融合发展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为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面。截至目前,完成残疾儿童训练任务数989名,投入资金949.44万元。安装儿童假肢矫形器任务数75例,投入资金37.5万元,适配辅助器具任务数66例,投入资金9.9万元。在任务数之外,共扩面安装儿童假肢矫形器83例,扩面适配辅助器具123例,做到残疾儿童应助尽助。通过开门办院,主动与县(区)民政部门对接,对发现的家庭监护能力不足的儿童,动员监护人送至福利院,目前已接收各类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21人。

 

 

宿州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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