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宿州市青少年艺术培训协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2-02 10:5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1
宿州市青少年艺术培训协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注销宿州市青少年艺术培训协会登记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宿州市青少年艺术培训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41300358596347Y,法人代表:赵越)注销登记。
请接到此批复后,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银行帐户等注销手续。将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所有印章、财务凭证上交到宿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予以核销废止。今后,不得继续以该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此复 。
宿州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