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民政局副局长冉昊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民政局副局长冉昊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意见》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未保法》、《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国未保组〔2021〕1号),根据《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未保字〔2021〕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
二、《意见》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工作,关心未成年人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强调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地落细,坚持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服务体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省未成年保护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在结合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制度文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市实际,对文件内容进行了充实、完善。在征求意见中,累计收到反馈意见13条,其中采纳11条,未采纳2条,与市未保委32家成员单位达成一致。10月10日,我局政策法规科召开会议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11月16日在市未保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11月18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2035年前,全面建立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突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 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五、重点任务
落实重点任务主要从五个方面开展。一是进一步强化家庭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宿州市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21年-2025年)》并牵头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强化家庭监护监督、加大宣传培训和健康教育力度、加大家庭监护指导帮助、加快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和落实委托照护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学校保护工作。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精神,通过开展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加强全市校园法治教育,提升学生法治意识,有效防范学生欺凌,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健全完善我市学校保护制度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大社会保护力度。通过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建立违法犯罪查询制度、切实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加强专业社会力量建设和儿童友好环境建设等,加强全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网络保护工作。通过健全完善全市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和未成年人网络防沉迷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全市未成年人网络综合治理环境。五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保护职能。通过建立健全政府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加强困境儿童保障、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医疗健康服务、婴幼儿托育体系建设和社会综合环境治理等,进一步落实兜底监护职责。六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保护职责。通过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案件办理、司法保护,少年法庭建设和未成年人检察法律监督等,推动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和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六、创新举措
针对我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较多的特点,通过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调整增加了市文明办、市医保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科协等4家单位。增设了委托照护责任落实、心理健康及法治教育等内容。增加了网络环境治理、违法犯罪查询、儿童友好环境建设、未成年人服务设施建设等内容。
七、保障措施
主要措施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二是搭建服务平台,确保工作一线有效落实“四有”(有机构、有专人、有经费、有阵地)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力量,构建立体未保体系。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把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统筹使用各类救助补助等资金。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完善督促检查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结合行业特点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推进《实施意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民政局严格履行市未保委办公室职责:一是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统筹谋划,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工作规划、政策及措施,开展督查督办,在市未保委领导下密切与其他成员单位沟通衔接,做好服务工作。二是履行法定工作职责。强化生活、兜底两监护,完善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具体实施措施,认真落实监护评估制度,完善孤儿福利制度,持续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帮扶。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关爱,依托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三是推进基层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基层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建设,指导县(区)民政部门充实工作力量,加强以县(区)为重点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加快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者专业能力建设。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社工机构参与到未成年保护工作中,打造专业团队,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慈善行为导向机制。
解读单位:市民政局
解读人:冉昊
咨询电话:325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