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835/201911-00007 信息分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9-10-08 发布日期: 2019-10-08 14:4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第四届公益项目创投活动实施方案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第四届公益项目创投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10-08 14:47 编辑: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公共服务,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根据市民政局2019年工作要点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四届公益创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最大限度的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的推动社会参与、最大限度的凝聚社会资源、最大限度的引入社会监督为工作主线,通过公益创投手段,引领社会公益风尚,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服务需求,为推动我市“三社联动”工作机制落实、提升基层社会服务、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需求导向原则。项目选择坚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贴近基层、贴近群众,选出居民最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微公益创投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平等参与服务供给的竞争选择。

(三)注重实效原则。注重项目实效和扶持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实效,实施绩效评价,不断扩大购买服务的综合效益。

三、项目范围

(一)社区治理服务。包括: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引进专业社工进社区开展服务;支持社区协商活动,打造社区协商品牌;社区治理模式创新培育,社区治理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能力提升服务。

二)扶老助老服务。包括:为老年人特别是困难的空巢独居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心理关怀、权益维护和社会参与等服务;支持其他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和提升生活质量的服务。

(三)关爱儿童服务。包括:对孤儿、困境未成年人、单亲家庭儿童进行援助保护服务;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教育、卫生、文化、关爱保护服务;支持改善青少年成长生态环境等服务。

(四)扶贫助困服务。包括:对贫困家庭、困难优抚对象、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帮扶支援和志愿服务。

(五)其他公益服务。包括:平台建设、组织培育、能力提升、文明建设、平安建设、文化建设、友邻睦邻、防灾减灾,以及其他有利于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有利于推进志愿服务发展的项目。

四、资金安排

(一)项目活动经费预算。本次公益创投活动项目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平台类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万元,服务类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5万元。

(二)项目经费预算评估。项目结束后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

(三)经费拨付。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包干使用。

五、申报主体

申报组织原则上为在宿州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不在宿州市民政局登记、但办公场所在宿州市境内(主要服务对象为宿州市居民)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且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 具有独立的帐户、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制度;

4. 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6. 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另行规定的条件。

前几届承接宿州市公益创投项目,经第三方绩效评估获得优秀等次的,优先承接本年度公益创投项目。

六、实施步骤

(一)项目征集(20191012日前)

申报社会组织填写《宿州市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宿州市2019年公益创投项目产出成效明细表》,详细说明项目性质、服务需求分析、受益人群分析、服务效果预测、项目经费预算等情况。每个社会组织最多只能申报两个项目,择优选择。项目申报书应于20191012日前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评审和立项(20191026日前)

市民政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的服务项目内容和申请资质等进行审核。重点对申报项目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进度安排、解决的问题和预期社会效益,项目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项目的公益性和创新性等进行评审。评审将依据申报单位的项目规模、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条件确定项目资助资金额度。

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对评审结果质疑的,可以向市民政局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公示结束后,立项社会组织根据市民政局评审意见和最终立项资金,对项目进行优化,使项目计划书更加规范、合理、严谨,项目预算科学、准确、符合实际,并向市民政局提交正式项目书。

(三)项目实施(2019103120201030日)

项目正式立项后,市民政局与立项社会组织签定项目合同,项目资金分两次下拨。各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认真履行项目合同事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按进度组织实施,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并接受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市民政局对获选组织的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不定时抽查,着重检查获选组织的服务档案管理、资金使用情况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项目总结(202011月初)

项目实施完毕后,各项目执行社会组织应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项目总结报告(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并附相关宣传报道图片资料,于2020115日前报送市民政局。

(五)项目评估(20201115日前)

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对各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项目资金拨付,社会组织年检,社会组织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七、工作规则

(一)获选社会组织不得向其他组织转让服务项目。

(二)申报社会组织在编制项目预算时,项目人员经费(社工工资、志愿者补贴等)不得超过项目补助费用的60%,管理费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总支出的10%

(三)获选组织在服务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和民政部门的检查,主动提供相关资料。

八、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公益创投活动对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水平,提高社会组织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同时着力培育一批有特色、能力强、公信力高、影响力大的先进典型,引领社会组织提高服务社会的整体水平。

(二)强化项目指导。市民政局负责本次公益创投活动的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实施公益项目创投活动方案制定,申报项目方案的评审,合同签定和资金拨付,联合有关方面对购买项目的综合评估和效益评价等。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所属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为参与创投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督促创投主体按照合同实施创投项目。

(三)积极参与申报。各社会组织根据各自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坚持从实际出发,紧扣活动主题,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活动。各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项目前期调查和分析研究,切实把符合社会需求,对推动社会建设具有示范性价值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确保申报项目详实、准确,可操作性强。通过参与社区微公益项目创投活动,提高社会组织建设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社区微公益创投项目活动的意义、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社会效益,让社会更多地关注、了解和支持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和社区治理,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弘扬慈善公益理念。

附件:

1.    宿州市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2.    宿州市2019年公益创投项目产出成效明细表

 

 

 

 

 

 

 

 

 

 

附件1

宿州市第四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项目编号          (组织方填写)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宿州市民政局

 

 

 

     

 

一、申报单位是指在市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申报项目的各类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申报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项目书为项目实施的格式合同,申报单位必须保证项目申报书的真实性和严肃性。项目一经立项,合同即告生效。项目编号由市民政局负责填写。

三、项目申报书各项内容按照要求填写,为保证格式规范统一,请勿对格式进行修改,用仿宋GB2312小四字体,行间距为20磅,填写字数不要超过规定字数。

四、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szsnpo@126.com

五、填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宿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电话:0557-325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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