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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募捐活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09 11:16 编辑:宿州市民政局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字体:   ] 阅读:


 

目前,全市部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已参加2021年度高考,这些学子自幼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属事实无人抚养。在其成长过程中,党和政府及全社会予以关注,让他们幼有所养,少有所学。在今后几年中,他们将面临大额学费支出,仅靠国家政策支持远远不够。为此,宿州市慈善总会向全社会发起募捐,资助他们完成学业。

一、资助范围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包括: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或失联,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按照民政部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精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政策。本次资助范围暂定为2021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等费用支出。

二、活动时间

1.第一阶段(即日起至820日):本阶段着重进行资金募捐、受助对象情况摸排。

2.第二阶段(91日至1030日):根据本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资助。

三、捐款渠道

捐款请直接汇至宿州市慈善总会在中国建设银行开户的捐款账户,或者进行扫码捐赠,具体捐赠方式如下:
    1.银行转账

接收捐赠户名:宿州市慈善总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宿州埇桥支行

帐号:34001726008050476581

2.扫码捐赠

微信、支付宝扫描宿州市慈善总会收款二维码进行捐赠。

汇款时请注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字样及汇款人名称,未注明以上字样,按照一般社会捐赠处理。需要捐款票据的单位和个人,可凭借捐款凭证到宿州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开具捐赠票据,宿州市慈善总会办公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561号宿州市民政局办公楼1311

、资金管理

缴入宿州市慈善总会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专项捐款全部用于资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升学和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等费用支出。届时由宿州市民政局依照救助条件和程序向市慈善总会提出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捐款资金由市慈善总会进行管理募捐的助学经费直接打卡到受资助儿童个人账户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区民政部门要通过材料核实、家庭巡访、数据对比等方式,切实摸清底数,对资助对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实、评估,提高助学的精确性和实施效果

2.对纳入助学工程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做到一人一档;要开展经常性走访工作,掌握动态信息,发现资助对象因毕业、退学等原因不再就读的,及时退出助学工程。

3.活动期间,宿州市慈善总会将捐款接收和使用情况即时公布在宿州市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和宿州市慈善总会官方网站

4.单位捐款超5000元,个人捐款超过500元的,在捐款活动结束后,将授予宿州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活动“爱心集体”、“爱心人士”称号。

联系人:李璨,联系电话:0557-325505517755780010

 

              宿州市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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