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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社会组织专项抽查审计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2-26 10:53 编辑:宿州市民政局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字体:   ] 阅读: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了解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制度建设、财务规范、项目运作以及重大事项决策情况,促进宿州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宿州市民政局于2020年年中开展了2019年社会组织抽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抽查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规范全国性社会组织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47号)等为依据,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社会组织专项抽查审计的通知》(宿202053号)本次抽查审计市级社会组织15家,委托安徽淮海会计师事务所于2020年9月按照不事先通知的要求,进行专项抽查审计(名单附后),重点被审计社会组织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的制度建设、会计报表、相关账簿等进行检查审计,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二、存在问题

(一)账务制度不健全、报账手续不完备。

宿州东方医院会计制度不健全,无内部控制制度,购进药品大多数是销货清单,没有发票,没有分医保内和医保外

用药;宿州阳光天使公益助学中心从会计凭证中发现助学发放名单是一人签字,有临时工资发放现象。宿州市工程建设造价协会、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会、宿州市房地产协会、宿州市北方中学、宿州市新旭职业培训学校,报账缺少审批手续。

(二)部分社会组织白条入账

宿州市家居建材商会2019年1-5月费用支出,大部分是收据或白条。宿州东润职业培训学校临时用工存在白条入账现象。

(三)材料提供不全

在对抽査的民办非企业进行财务抽查审计时,宿州市立华职业培训学校、宿州市家国义工服务队、宿州市物资管理局职工门诊,无会计资料,材料不全。

(四)差旅费用支出较大

抽查中发现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宿州市房地产协会、宿州市工程建设造价协会存在组织会员单位到外地旅游学习,差旅费用支出较大。

(五)少数社会组织长期不开展活动

在检査中发现宿州市家国义工服务队2018年11月以后没有正常开展业务,宿州市物资管理局职工门诊2018年下半年就没有经营,宿州市立华职业培训学校2019年3月19日成立始终没有经营,3家民办非企业名存实亡。查不到此家民办非企业2019年度财务账务信息。

(六)报表没有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填写会计报表宿州东润职业培训学校和宿州市安杰养老苑用的是企业会计报表。

三、整改意见

针对此次抽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制度建设。请被抽查社会组织根据抽查审计结果予以纠正,加强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严格会计原始凭证审核、完善支出手续,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及会计报表的编制。完善社会组织清算、财务审计,落实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

(二)采取行政措施。对于长时间不运营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将根据情况采取行政约谈、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等措施进行处理。

(三)加大执法力度。市民政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和市有关职能部门,对此次抽查审计的各社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整改不认真、不到位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请被抽查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机构,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于322日前整改情况报送至宿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特此通报。

 

附件:宿州市民政局2019年度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检查结果                                    

 

 

                                 宿州市民政局

                               2020年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