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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民政局“七项举措”稳步推进全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发展

发布日期:2021-08-19 19:06 编辑:宿州市民政局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字体:   ] 阅读:

 

一是规范“三级中心”运营管理。目前,已经完成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全覆盖,并为辖区内老人开展服务。在全市养老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大提升、安全管理质量大提升活动,全市养老机构投入近亿元进行护理型床位和消防设施改造提升,取得一定成效。同时,各县区均通过“公建民营”方式,将部分养老机构通过招标方式交给有能力、有信誉、有经验的养老服务机构经营,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高农村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利用率,满足不同层次人员需求。

二是深化医养融合。制发了《宿州市“医养康”三结合模式建设的指导意见》《医养结合机构心理咨询室设置实施方案》。在基层推广实行“医养康”三结合模式,一方面解决了村残疾人工作站没有场地,资源闲置的问题。另一方面,三家联合更好地实现资源共享。建设综合性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包括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和日常生活照护等服务。2021在全市打造10个乡镇卫生院或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医养康”综合示范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是强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印发了宿州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2020年版)》目前,各县区已经按照计划开展了培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是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对居家养老工作的目标任务、主要工作、责任分解、基本要求,目前各县区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已经建成,和养老服务企业合作,建成了区域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辖区内的老人开展居家服务。2021年在全市完成500家适老化改造任务,目前各县区正在推进,预计9月份前完成建设任务。

五是推动智慧化养老发展。各县区均已完成了智慧化养老试点建设任务,其中5家已被省里命名为示范单位。同时,积极开发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目前各县区信息服务平台已经完成建设任务,市级平台项目已获批准,即将建设,全市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即将完成。

六是积极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已经实现全覆盖,区域性的指导中心已经建成并发挥作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已经建立。加强以妇联等群团组织为主导、以社会服务组织为支撑、以志愿者为补充的关爱服务队伍建设,为农村留守人员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康复、紧急救援、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结合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农村敬老院、文化活动中心等建设,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设施,建立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中心,为留守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同时,充分发扬邻里互助的优良传统,鼓励村民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服务,解决农村留守人员的生产生活问题。实施农村留守人员社会保护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和服务项目的方式,帮助农村留守人员缓解生产生活困难,为特困留守人员提供生活照料、权益维护、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构建完善的社会保护与支持网络。

七是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补助方式及标准。高龄津贴,按月打卡发放至个人原则上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截至7月底,共发放高龄补贴149969人,3865.0215万元;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35335人,1504.96万元。

                                (市民政局  马兆阳)